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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0---社团法人高雄市医师公会中华民国114年1月份公文通知.辫诲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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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110---社团法人高雄市医师公会中华民国114年1月份公文通知.辫诲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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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醫師公會 通知 114.1.10.(114)高市醫會總字第
008.-020.號 受文者:各位會員 敬愛的會員:大家好,大家平安! 光興感謝各位會員一直以來的厚愛與支持,永銘於心,值此歲末年終, 新的一年到來之際,在此恭賀全體會員 2025 新年快樂!安康喜樂! 法令、醫藥 一、主旨:轉知有關自 113 年 12 月 15 日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 條件案,請各院所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5.高市衛疾管字第 11343954600 號函辦理。 (二)自 113 年 12 月 15 日至 114 年 2 月 28 曰擴大公費藥劑使用條件,擴大條件為「有類流感症 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1 項,並同步修訂「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 對象一覽表」及「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對象申請表」(如附件 1 及附件 2,修訂處以 紅字標示)。有關附件 1 及附件 2 請至本會網站 http://www.doctor.org.tw/會務動態中下載 參考。 (三)為確保藥劑供應無虞,請各院所依往年流感季擴大用藥經驗,及早妥善評估藥劑之需求,倘 不足情形,應及早向所轄衛生所提出申請。 (四)另提醒各院所倘有新訂/退約或資料異動時,請立即通知所轄衛生所,俾利轉知衛生局至智 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流感抗病毒藥劑子系統及衛生局網站維護及更新,以提供 民眾正確資訊。 二、主旨:轉知疾病管制署修訂之「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病例定義暨防疫檢體採檢送驗事 項」1 份,請各院所參循辦理,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25.高市衛疾管字第 113447528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病例定義已置於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 病病例定義及檢體送驗/第二類法定傳染病/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 (三)本次病例定義修訂將一併調整 NIDRS 之急性病毒性 A 型肝炎「疾病分類自動研判邏輯」 ,新 版病例定義及 NIDRS 自動研判邏輯於 114 年 1 月 1 日正式生效。 三、主旨:轉知因應近期國内有醫院發生麻疹群聚感染事件,請各院所加強落實感染管制 措施,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23.高市衛疾管字第 11344703700 號函辦理。 (二)有關麻疹疫情最新資訊,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麻疹專區」 ;醫療機構相關感染管制措 施指引,請參閱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醫療機構感染管制〉醫療機構感染 管制措施指引。 四、主旨:轉知「114 年腸病毒重症醫療網」責任醫院名單,請各院所確保腸病毒病患醫 療品質,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24.高市衛疾管字第 11344835600 號函辦理。 (二)疾管署參酌各地區醫療資源及量能,併評估 113 年推動情形,調整旨揭資料之責任醫院名 單,除臺北區名單略有異動外,其餘各區維持不變,總家數為 90 家。查本市 6 家責任醫院 為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長庚醫院、義大醫院、高雄市立 小港醫院、高雄市立聯合醫院。 (三)有關「114 年腸病毒重症醫療網」責任醫院名單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 tw)/會務動態中下載參考。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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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 五、主旨: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出版「2024 生產事故救濟報告」一冊,報告電子檔已公 開於衛生福利部網站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10.高市衛醫字第 11343880700 號函辦理。 (二)有關衛生福利部有關出版「2024 生產事故救濟報告」一冊,報告電子檔已公開於衛生福利部 網站(https://www.mohw.gov.tw/):醫事司〉法人管理及醫事爭議調解〉生產事故救濟專區 〉生產事故救濟報告,請會員多加利用。 六、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LGBT+民眾醫療照護參考指引」 ,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 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18.全醫聯字第 1130001568 號函辦理。 七、主旨:轉知「醫師法施行細則」 ,業經衛生福利部於 113 年 11 月 25 日以衛部醫字第 113166881 號令修正發布,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5.全醫聯字第 1130001489 號函辦理。 (二)旨揭施行細則業置於衛生福利部網站(網址: https://www.mohw.gov.tw/ )「公告訊息」及 「法令規章」項下,請自行下載參考。 八、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第 3 次修正 112 學年度「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 計畫」PGY2 四分組訓練容額,業經該部於 113 年 12 月 10 日以衛部醫字第 1131671029 號公告, 請逕至該部網站-公告訊息(http://www.mohw.gov.tw)或該部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線上 系統(https://pec.mohw.gov.tw/Security/Login_PGY.aspx)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16.全醫聯字第 1130001554 號函辦理。 九、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審查結果、114 學年 度 PGY1 訓練容額,業經該部於 113 年 12 月 11 日以衛部醫字第 1131670592 號公告,請逕至該部 網站-公告訊息(http://www.mohw.gov.tw)或該部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計畫線上系統(https:// pec.mohw.gov.tw/Security/Login_PGY.aspx)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16.全醫聯字第 1130001555 號函辦理。 十、主旨:轉知食品藥物管理署函知,有關「安敏易眼藥水(衛署藥製字第 048389 號)」 等 5 項藥品供應不足及其替代藥品一案及「"華興"亞冒淨錠 100 公絲(阿曼他定)(衛署藥製字第 029702 號)」等 1 項藥品供應不足及其替代藥品一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全醫聯字第 1130001530、1130001623 號函辦理。 (二)有關藥品短缺通報及相關公告資訊,請至食藥署藥品供應資訊平台(http://dsms.fda.gov. tw/)通報及查詢。 (三)本案相關資訊,中央健康保險署已同步以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轉知各層級醫療院所。 有關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或回收之藥品、藥物及醫療器材等,因藥品及藥廠種類繁 多,請會員務必於訂購藥品及醫療器材前隨時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查詢最 新資訊。 *查詢路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業務專區/藥品或醫療器材/資訊查詢/藥物許可 證暨相關資料查詢作業或產品回收 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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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 健保 十一、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發布「全民健康保險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 定,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全醫聯字第
1130001516、1130001540、1130001581、1130001608 號函 辦理。 (二)公告訊息請逕至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查閱下載,路徑為:首頁>最新消息>法規公告。 繼續教育課程 十二、主旨:轉知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為建置血壓管理網絡計畫,特舉辦「數位 健康應用與居家血壓數位管理政策發展」說明會,請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一)課程時間:114 年 1 月 23 日(四)12:30~14:30(備午餐) (二)課程地點:高雄市醫師公會四樓禮堂 (三)課程講座:潘人豪教授 - Wa Care 執行長 (四)課程內容:1.數位健康應用與居家血壓數位管理政策與發展; 2.Q/A(數位管理工具引導操作說明) (五)報名方式:請於 114 年 1 月 17 日前以線上方式報名,俾便統計人數準備餐點事宜。 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fCFcJQXoxzcKiav77 (六)聯絡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孫佩芳技士(07)7134000 轉 5103 (七)學分:相關繼續教育學分申請中。 十三、主旨:本會 114 年 2 月份學術活動時間如下附表,請會員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一)上課地點:高雄市醫師公會四樓禮堂 (二)報名方式: *請會員事先報名,俾便統計人數準備餐點事宜* 1.網路報名:請會員於報名截止日(開課 3 天前)前至本會網站/教育課程/進入欲上課課程/ 點選右上角【我要報名】 ;報名截止後請上本會網站/教育課程/進入欲上課課程/點選右 上角【錄取名單】查詢報名編號。 2.電話報名:請會員於報名截止日(開課 3 天前)前電話 07-2212588 報名。 (三)上課時間表如下: 理事長 朱 光 興 P3 日期/時間 活動主題 主講人 申請積分 報名截止日 承辦單位 114/2/13 12:30-14:30 肺炎疫苗新選擇 洪會洋主治醫師- 高醫大附設醫院胸腔內科 內科 即日起至 114/2/10 止 輝瑞藥 廠 114/2/14 12:30-14:30 慢性鼻竇炎的診斷與 最新治療策略 陳偉至主治醫師- 高雄長庚紀念醫院耳鼻喉科 一般科.家醫科. 耳鼻喉科. 即日起至 114/2/11 止 114/2/21 12:30-14:30 高雄地區兒科聯合病 例討論會 主持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 兒科.家醫科. 一般科. 即日起至 114/2/18 止 ?本會會員福利申請須知:請會員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及證明正本到會申請,詢問電話 07-2212588 【會員結婚禮金 6000 元】 :請會員於戶政登記後持戶籍謄本正本(公會留存正本),於登記日起算 二個月內至本會申領,逾期不予受理。但夫妻 2 人皆為會員時,由 1 人申請,禮金亦為 6000 元。 【會員生育禮金 2000 元】 :請會員持出生證明正本(公會留存正本),於出生日起算二個月內至本 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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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高雄市醫師公會 通知 114.1.10.(114)高市醫會總字第
021.-046.號 受文者:有關會員 一、主旨:轉知領有管制藥品登記證之機構,於 114 年 1 月 31 日前辦理 113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期間管制藥品收支結存申報作業,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 .org.tw)/會務動態中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3.12.6.高市衛藥字第 11344044900 號函辦理。 (二)機構辦理 113 年管制藥品收支結存情形申報期限(114 年 1 月 31 日)將屆,食藥署將於今年 113 年 12 月 31 日前於該署網站及管制藥品管理資訊系統(以下稱 CDMIS)公布申報提醒訊息。 (三)為提升行政效率,請院所使用網路申報管制藥品收支結存資料。倘院所以紙本方式申報,依 「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 28 條第 2 項規定,申報表需同時寄送當地衛生所、衛生局及衛生 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將於申報截止日後 2 個月內建檔完成。 (四)另本申報通知將放置於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管制藥品>最新消息,以及該署 CDMIS 系統公佈欄。 二、主旨:轉知有關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2 條第 1 項通報規定,請各兒童預 防保健服務醫療院所,依法落實責任通報,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3.12.5.高市衛健字第 11343766800 號函辦理。 (二)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下稱兒少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 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 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適當之服務。 (三)據此,請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醫療院所落實責任通報,於服務中若有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時 ,應至高雄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通報系統(https://socsw.kcg.gov.tw/app5r2/ec110/ extCreate)進行線上通報。 三、主旨:轉知請各院所加強麻疹疑似個案之診斷通報,並請落實麻疹個案接觸者之健康 監視及追蹤管理,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3.12.13.高市衛疾管字第 11344388400 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國際麻疹消除計畫,我國多年來均積極推動常規預防接種、疫情監視及防治工作,近 年麻疹個案數已明顯降低,且多為境外移入造成之感染個案及侷限性傳播。 (三)113 年鄰近的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國家陸續爆發嚴重麻疹疫情且疫情持續上升, 113 年迄今國內已出現 8 例來自該等國家的麻疹確定病例,且本土及境外移入病例數均高於 109-112 年同期,其中 2 例本土個案並引起後續社區、醫院群聚感染事件。 (四)近期發生之本土或境外移入麻疹個案多未能於就醫之第一時間即通報,甚至因症狀未改善於 多家醫療院所或同一家醫院多次就醫,未能被即時診斷通報,導致後續需要動員大量防疫資 源進行大規模接觸者追蹤及預防措施。 (五)近年個案多曾於幼童時期接種過疫苗,惟因接種疫苗後產生的免疫力衰退,導致感染後症狀 較不典型,請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疑似個案之診斷通報及麻疹防治宣導,如病人具有發 燒、紅疹、咳嗽、流鼻水等疑似麻疹症狀,問診時請特別注意病人之國外旅遊史、是否曾與 疑似麻疹病例接觸、及有無完成麻疹相關疫苗接種等事項。如懷疑為麻疹疑似個案,應儘速 通報送檢,切勿俟自行檢驗結果陽性再行通報,以避免延誤防治時效。 四、主旨:轉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金融周邊單位所製金融教育宣導影片清單 1 份,請 各院所於候診間或其他適當場所播放,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13.高市衛醫字第 11344221500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國人金融素養,促進金融教育普及,請於候診間或其他適當場所播放宣導影片,宣導 清單連結下載期限為 114 年 1 月 31 曰前。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會務 動態中下載參考。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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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 五、主旨:轉知勞動部 113 年
11 月 26 日勞職授字第 1130207474 號函,為保障工作者之 安全及健康,請落實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勞工身心健康保護,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3.12.16.高市衛醫字第 11344405300 號函辦理。 (二)有關「異常工作負荷促發疾病預防指引」及「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之實務執行 相關資料,可至勞動部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職業災害預防及重建中心官網(https://www. coapre.org.tw/)/相關資源/宣導文宣下載(如相關流程或推動實務手冊等),請各院所落實 職業安全衛生法之勞工身心健康保護,相關指引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 doctor.org.tw)/會務動態中下載參考。 六、主旨:轉知勞動部為有效宣導職場平權理念,製作《你 就是自己的光》提升職場平 權意識之宣傳影片,請各院所多加運用宣導,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3.12.4.高市衛醫字第 11343901300 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宣導職場平權理念,勞動部製作《你 就是自己的光》提升職場平權意識之宣傳影 片,透過電影呈現,以更貼近大眾生活方式,讓職場工作平權的觀念深入人心。分別為: 1.《向光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WRJmNjszk&t=4s)是探討懷孕婦女 在職場上會面臨哪些困境,特別的是本片以早產兒媽媽真人真事改編拍攝,內容描述主角在 懷孕及育兒過程中,面對工作、家庭照顧兩頭燒的困境時,最後找到家庭與職場的平衡。 2.《追光篇》(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yuGgxN4Kg&t=21s)描述的是原住 民就業歧視議題,主角因公司併購且為原住民身分而遭遇失業危機,但透過這危機,突破自 我,反而追求到夢想的工作。 (三)相關資訊請參勞動部 YouTube 頻道(網址:https://www.youtube.com/@mo11050)或勞動部就 業平等網(https://eeweb.mol.gov.tw/front/698)。 七、主旨:轉知為推廣 114 年度「高雄市居家醫療次都會區及偏遠地區診療護理補助計畫 」 ,請各基層診所及居家護理所踴躍參與服務,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17.高市衛長字第 1134441410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晝為持續照顧本市次都會區及偏遠地區困難就醫的長輩,請基層診所及居家護理所會 員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讓長輩能獲得妥適的照護。 (三)旨揭計晝補助標準如下: 1.長輩戶籍地在高雄,且居住於本市次都會區(如:燕巢、阿蓮、路竹、湖內、茄萣、永安、 彌陀、梓官、林園、旗津、大樹等 11 區)或偏遠地區(如:桃源、茂林、那瑪夏、甲仙、六 龜、杉林、美濃、內門、旗山、田寮等 10 區)。 2.服務單位需參與特約健保署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晝,並與衛生局簽訂契約。 3.補助額度: (1)次都會區:服務單位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補助 300 元/次。 (2)偏遠地區:服務單位至案家提供居家醫療服務補助 350 元/次。 (四)旨揭計畫書及契約書可至本會網站 (http://www.doctor.org.tw)/會務動態中下載參考。 八、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失智症個案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資料上傳獎 勵計晝」 ,自 114 年 1 月 1 日生效,該部於 113 年 12 月 13 日公告修正旨揭計畫及其附件,請會 員依修正後計畫執行,修正後計畫及相關附件請逕自雲端下載(網址連結 https://reurl.cc/ RLy59Z),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20.高市衛長字第 11306596200 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掌握國內失智症者之嚴重程度,盤點現行失智照護資源所因應之供需情形及規劃資源 布建,衛生福利部修正「失智症個案臨床失智症評估量表(CDR)資料上傳獎勵計晝」 ,凡屬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皆為計畫對象,實施期程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2 月 31 日止。 P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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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10 九、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因應「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自 114 年起調整為公務預算支應 並納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修正重點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112.12.19.高市衛健字第 11344612200 號函辦理。 (二)因應前述政策及配合臨床推動實務 114 年計晝修正重點,摘要如下: 1.收案對象及條件: (1)原收案年齡為 20 至 64 歲,調整為 20 至 69 歲,計算方式為「20≦就醫年-出生年≦70」 。 (2)每一診所收案人數上限修改為 600 名(包含前一年度延續收案個案)。 (3)排除收案對象增列「初期慢性腎臟病收案者」 ,及刪除符合代謝症候群指標任三項之「已 使用藥物治療」條件。 2.申報方式: (1)案件分類由「09:西醫其他專案」改為「A3:預防保健」 ,並應填部分負擔代號「009:其 他規定免部分負擔者」 、就醫序號「MSPT: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之個案收案、追蹤及年度 評估」 。 (2)申報內容,如醫令代碼編號、就醫序號、部分負擔代號、醫令類別等無變動。 (三)上開調整規定,將納入 114 年 1 月 1 日修訂版之「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 」 ,並配合中央健康保險署資訊系統更新時程辦理。 (四)中央健康保險署各分區業務組於官網及「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公告相關訊息。 (五)本案聯絡人:國健署慢性疾病防治組技正薛曉筑及約用專業人員陳思寧,電話:02-2522- 0888,分機:703、689。 十、主旨:轉知疾病管制署函知請醫師於看診時鼓勵 65 歲以上長者、學齡前幼兒等流感 重症高風險族群踴躍接種流感疫苗,共同保障民眾健康,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9.全醫聯字第 1130001523 號函辦理。 (二)疾病管制署自 113 年 11 月 15 日起實施「113 年提升長者及幼兒公費流感疫苗接種率合約院 所獎勵計畫」 ,以鼓勵流感疫苗合約醫療院所協助推動長者及學齡前幼兒接種流感疫苗實質 付出之辛勞。上開獎勵計畫,係除原來提供接種服務每劑 100 元接種處置費外,自 113 年 11 月 15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每接種 1 劑次長者或幼兒,再額外給予 50 元獎勵;另當某縣市 之長者接種率達 50%或幼兒接種率達 60%,自達標之隔日起,該縣市達標族群之接種獎勵, 會提高至每劑 75 元,或全國長者或學齡前幼兒至少接種 1 劑之接種數達 200 萬人或 50 萬人 ,則自達標之隔日起,達標族群之接種獎勵,全國皆提高至每劑 75 元。其中學齡前幼兒至 少接種 1 劑之全國接種數已於 113 年 11 月 25 日達 50 萬人,爰自 11 月 26 日起,全國合約 院所提供幼兒接種獎勵金已全面提高至每劑次 75 元。此外,獎勵金 80%應分配予醫師/護理 師/藥事/行政人員等實際執行接種作業人員,以茲獎勵。 十一、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健保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將 門、住診醫療費用申報資料轉版為 2023 年版 ICD-10-CM/PCS,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0.全醫聯字第 1130001531 號函辦理。 (二)旨揭轉版文件參閱網址 https://www.nhi.gov.tw/ch/mp-1.html(首頁/健保資料站/國際疾 病分類第 10 版/2023 年版 ICD-10-CM/PCS)。 十二、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八部 品質支付服務第二章糖尿病及初期慢性腎臟病照護整合方案-初期慢性腎臟病(Early CKD)問 答集,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12.全醫聯字第 1130001550 號函辦理。 P6
7.
114.1.10 十三、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函知,有關醫事服務機構提供「兒童發展篩檢服務」及發現 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含聯合評估及一般門診)應依法辦理通報,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9.全醫聯字第
1130001567 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兒童健康,國健署自 113 年 7 月 1 日起實施「未滿 7 歲兒童新增 6 次兒童發展篩檢 服務」之執行人員資格,須由國健署審核通過且登記執業之兒科或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或 幼兒專責醫師等方能執行外,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32 條第 1 項規定 ,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將接獲資料,建立檔案管理,並視其需要提供、轉 介適當之服務」 。國健署亦不定期偕同專家至醫事服務機構實地輔導。 (三)有關 「兒童發展篩檢疑似異常個案轉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服務之建議流程圖」請至本會網 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十四、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函知有關「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與肺癌篩檢疑似異常個 案追蹤暨確診品質管理服務」說明會會議資料,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0.全醫聯字第 1130001533 號函辦理。 (二)配合國家政策, 「全民健康保險癌症治療品質改善計畫」自 114 年起預算來源改由公務預 算,並納入 114 年衛生福利部預防保健服務項目。其中,大腸癌、子宮頸癌、乳癌及肺癌 項目由國健署主責,口腔癌項目由衛生福利部口腔健康司(下稱口腔司)另行訂定。 (三)為利醫療院所臻於瞭解執行方式,國健署、口腔司與健保署業於 113 年 12 月 2 日辦理 旨揭項目說明會完竣,會議資料可逕上國健署網站(網址:https://www.hpa.gov.tw/ Pages/List.aspx?nodeid=4773)下載參考。 十五、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癌症篩檢預防保健服務之檢查服務 對象、時程、服務內容及補助金額對照表,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9.全醫聯字第 1130001524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健康臺灣政策,並期達成 2030 年減少國人 1/3 癌症標準化死亡率之目標,國健署 114 年起擴大重要癌症篩檢年齡範圍、調整篩檢補助費用及新增癌症篩檢服務項目,以強 化癌症篩檢成效,有效降低癌症死亡率,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調整內容增修重點 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三)若對調整癌症篩檢項目仍有疑義,諮詢窗口如下: 1.「醫療院所預防保健暨戒菸服務整合系統」或相關子系統功能操作疑義,請洽國健署委託 廠商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02)2559-1969 轉 116、117。 2.各項癌症篩檢服務項目疑義:國健署電話 02-2522-0888 (1)婦女子宮頸抹片檢查服務:轉 791、786。 (2)婦女乳房 X 光攝影檢查服務:轉 784。 (3)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服務:轉 790。 (4)婦女人類乳突病毒檢測服務:轉 791、786。 (5)胸部低劑量電腦斷層檢查服務:轉 896、898。 十六、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調整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檢查服務對 象、時程、服務內容及補助金額,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9.全醫聯字第 1130001525 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健康臺灣政策,達三高防治 888 政策之目標,國健署 114 年起擴大成人預防保健服 務篩檢年齡範圍、調整篩檢補助費用及檢查服務項目,期及早預防及發現慢性病,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調整內容增修重點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 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三)若對旨揭調整有疑義,諮詢窗口如下: 1.系統功能操作疑義,請洽國健署委託廠商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559-1855。 P7 2.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項目疑義:(02)2522-0888;分機 568、696 及 697。
8.
114.1.10 十七、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 114 年起調整「成人健檢批次上傳作業功能」新增欄位序號 及對應欄位檢核邏輯說明進行
HIS 系統更新設定,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 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24.全醫聯字第 1130001590 號函辦理。 (二)因應服務年齡下降、給付金額調增及服務項目增加,國健署更新健保 VPN 系統成人預防保 健結果維護及批次上傳作業欄位及對應檢核邏輯,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實施。 (三)若對旨揭調整有疑義,諮詢窗口如下: 1.系統功能操作疑義,請洽國健署委託廠商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559-1855。 2.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項目疑義:(02)2522-0888;分機 568、696 及 697。 十八、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 理方式醫院總額指標計 3 項及西醫基層指標計 4 項,指標修正案自 114 年 1 月 1 日(費用年月 )起生效,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1.全醫聯字第 1130001535 號函辦理。 (二)本次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檔案分析審查不予支付指標及處理方式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指 標「014-高血壓併氣喘病患不適當用藥處方率過高」 、 「016-COX inhibitor 處方不當比率 過高」 、 「027-高血壓懷孕婦女使用 ACEI 或 ARB 之比率偏高」暨西醫基層指標「001-眼科 門診局部處置申報率」 。 (三)詳細內容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nhi.gov.tw/),路徑:首頁/健保法令/ 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請會員自行上網下載參閱。 十九、主旨:轉知疾病管制署為提供確診愛滋感染嬰幼兒抗愛滋病毒藥物治療,新增專案 進口愛滋藥品 Abacavir/Lamivudine/Dolutegravir 複方可溶錠品項(藥品成分 60mg ABC、 5mg DTG 及 30mg 3TC,90 Tab/box),供愛滋病指定醫療院所申請使用,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 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20.全醫聯字第 1130001588 號函辦理。 二十、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 方案」 ,詳細內容請會員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12.全醫聯字第 1130001549 號函辦理。 廿一、主旨:轉知國民健康署修正「新住民懷孕婦女未納健保產前檢查補助計畫」 、修正 對照表及問答集各 1 份,並自 114 年 1 月 1 日實施,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5.全醫聯字第 1130001520 號函辦理。 (二)請各衛生所、健康服務中心及醫療院所、助產所於 114 年 1 月 1 日依旨揭補助計畫辦理, 另補助計畫將於 114 年 1 月 1 日前同步刊登於國健署網站(https://reurl.cc/7ryra5)及 「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https://reurl.cc/NrXr7Q),請下載運用,並向民眾、所轄 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及醫療院所說明其修正部分及遵守事項,各單位若於各網站刊登本 項補助計畫之資訊,請一併說明本計畫自 11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廿二、主旨:轉知為利民眾於長假期間就醫參考之需,114 年度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資 訊網路服務系統(VPN)應維護 4 日以上長假期之服務時段」 ,請會員務必進行登錄維護,請 查照。 說明:依據全聯會 113.12.23.全醫聯字第 1130001582 號函辦理。 P8
9.
114.1.10 廿三、主旨:轉知自 113 年
12 月 10 日起,可至中央健康保險署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VPN) 維護掛號網址及門診服務時段等資訊,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0.全醫聯字第 1130001538 號函辦理。 (二)為便利民眾及身心障礙人士於健保快易通 APP 友善就醫查詢專區及健保署全球資訊網查詢 本保險特約醫療院所掛號及看診時間。 (三)另健保署已於 113 年 12 月 6 日於 VPN 公告相關資訊,並自 113 年 12 月 10 日起,於健保 署全球資訊網及健保快易通 APP 中揭露旨揭資料供民眾使用查詢。 廿四、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已確認並公布 113 年第 2 季「西醫基層總額各分區一般 服務每點支付金額結算說明表」 ,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6.全醫聯字第 1130001561 號函辦理。 (二)旨揭結算說明表請逕自下載,路徑為該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費用/醫療費用 申報與給付/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給付規定/各部門總額預算分配參數及點值結算說明 表(105 年起)/西醫基層。 (三)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規定,自 113 年 12 月 15 曰起 ,西醫基層總額費用之暫付、核付,依 113 年第 2 季結算點值辦理,並於 113 年 12 月辦 理點值結算追扣補付事宜。 廿五、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為確保健保資源合理運用,保障良善醫事服務機構正當 申報醫療費用,檢送健保違規宣導案例計 2 則,請會員正確申報健保費用,請 查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16.全醫聯字第 1130001556 號函辦理。 (二)在健保總額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杜絕醫療資源浪費及詐領健保之不法行為是健保當前重要 目標,爰健保署彙整近期查獲之健保違規案件案例,請會員應覈實申報醫療費用,切莫不 實虛報,以免觸法。 (三)另健保署每季將宣導案例置於 VPN 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路徑:VPN 畫面左方之服務項目> 院所資料交換>院所交換檔案下載) ,以提供各醫事服務機構參考。 廿六、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已於 113 年 11 月 27 日獲 准恢復生產供應生理食鹽水注射液(軟袋)及生理食鹽水沖洗液(軟袋),詳如說明段,請 查 照。 說明:(一)依據全聯會 113.12.20.全醫聯字第 1130001583 號函辦理。 (二)永豐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工廠因未能符合 PIC/S GMP 規範,而影響大型輸注液藥品 供應,經衛福部確認其缺失改善情形,已同意生產供應下列藥品: 1.「"永豐"生理食鹽水注射液(衛署藥製字第 001085 號)」(軟袋)。 2.「"永豐"生理食鹽水沖洗液(衛署藥製字第 035639 號)」(軟袋)。 3.「"永豐"滅菌沖洗用蒸餾水(衛署藥製字第 036456 號)」(軟袋)。 (三)另國內其他合格輸液廠商,亦協助逐步增加生產相關輸注液藥品。 (四)為確保國內輸注液穩定供應,並逐步回歸市場機制,請各醫療院所盡速與國內輸注液廠商 簽訂合約(各品項可供應之合格廠商清單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doctor.org.tw)/重要 公文發佈中下載參考) ,尤其 114 年 2 月後之需求,以利製造廠及早規劃,確保藥品穩定 供應。 理事長 朱 光 興 P9
10.
提 醒 : ★請會員注意【執業執照】屆滿之有效期限
6 年,應於期限內向醫療機構所在地衛生所辦理執業執照 更新,並利用衛生福利部的醫事系統入口網查詢,隨時掌握自身所修習之繼續教育積分狀況,及多 加利用全聯會網站,可得知各類繼續教育課程資訊。 說明:(一)依據「醫師法」第 8 條第 2 項規定:醫師執業,應接受繼續教育,並每 6 年提出完成繼續教育 證明文件,辦理執業執照更新。 (二)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 7 條規定: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 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屆滿前 6 個月內,填具申請書,並檢具下列文件及繳納執業執照費,向原 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三)逾期罰則依醫師法第 27 條第 1 項:違反第八條第 2 項、第九條或第十條第 1 項規定者,處新 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按次處罰。 ★(四)本會為方便會員,有關會員六年繼續教育屆滿,辦理執業執照更新:其中一項需檢附【醫師 公會證明文件】,自 111 年 5 月起已經更改為由本會彙整醫師名冊提供予各轄區衛生所備查 ,會員免到公會申請證明文件,請直接至執業轄區衛生所辦理換照。 P3 ★重要訊息通知:本會【高雄市醫師公會 APP】已完成階段性任務,業於 113 年 11 月起 停止服務,往後公會訊息將即時於 LINE 官方社群、網站、臉書中公佈。 *「高雄市醫師公會官方」Line 社群加入注意事項: 1.限會員申請,2.社群採【會員實名制】 請依下列步驟正確格式填寫以加速審查通過。 步驟一 : 申請人:請填寫『醫療機構名稱姓名』 ,例如:平安診所張快樂 步驟二 : 暱 稱:請填寫『醫療機構名稱姓名』 ,例如:平安診所張快樂 ?本會會員福利申請須知:請會員攜帶身分證及印章及證明正本,詢問電話 07-2212588 【會員結婚禮金 6000 元】 :請會員於戶政登記後持戶籍謄本正本(公會留存正本),於登記日起算 二個月內至本會申領,逾期不予受理。但夫妻 2 人皆為會員時,由 1 人申請,禮金亦為 6000 元。 【會員生育禮金 2000 元】 :請會員持出生證明正本(公會留存正本),於出生日起算二個月內至本 會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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