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撸

狠狠撸Share a Scribd company logo
新北市各级学校推动认辅制度作业流程
                                  擬定計畫
1.   鼓勵全體教師參與認輔工作
2.   鼓勵退休教師、社區人士、家長擔任
     認輔志工
                              招募認輔教師、志工

導師、任課教師、輔導老師等提出個案              提出認輔個案
案



1.評估學生認輔需求
2.排定最適合教師或志工認輔
                              召開認輔會議(一)




                                  認輔培訓




1.每週至少需晤談 1 次                  進行認輔工作
2.紀錄個案關懷卡



1.檢討與回饋認輔成效
  2.提出重點個案之個案研討會議             召開認輔會議(二)



                                          未改善
                               評估輔導成
                                 效

                            已改善


                               結案與追蹤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9
          新北市各级学校推动认辅制度作业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長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認輔志工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任何時間皆可轉介及接受派案
注意事項 一、開辦適當之輔導專業知能課程,鼓勵教師及認輔志工參與成長課
     程或專業
        工作坊。
     二、每位教師(志工)以認輔 1 至 2 位學生為原則,最多不得逾 3 位。
     三、認輔教師為無給職:惟為獎勵其敬業精神、發揚師道,對積極認
     輔教師應
      予以獎勵。
     四、受輔學生的輔導資料,由各校輔導處統一建檔保管,並由輔導處
     人員會同
      認輔教師(志工)適時更新。   認輔教師得參用認輔學生輔導資料,
     惟必須
        遵守保密倫理,更新之資料應適時知會輔導處。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
     理事項
辦理方式 一、輔導處定期召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擬定與檢討認輔工作
     執行
      計畫及執行情形。

     二、招募認輔教師
       (一)定期召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檢討認輔工作執行計
          畫及執行情形。
       (二)專任教師:凡高國中合格(或現職)教師,具有輔導熱忱者,並以
          曾接受過輔導專業訓練者為優先。
       (三)認輔志工: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
          知能者,得經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建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核准後聘用之。
     三、輔導處應提供認輔教師相關資源,如專業諮詢、行政支持系統、督導回
       饋等,並鼓勵認輔教師(志工)參加研習,或安排接受專業督導。
     四、輔導處負責開設適當之系列輔導專業知能課程。由輔導組負責彙整認輔
       個案並辦理派案事宜。
     五、認輔工作事項:
       (一)晤談認輔學生:適時進行(每週以固定時間為原則)。
       (二)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晚上或假期間進行。
       (三)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可用電話與認輔學生家長溝
     通。
       (四)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配合輔導處規劃進行。
(五)接受辅导专业督导:配合辅导处安排进行。
    (六)記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簡略摘記晤談、電話聯絡、家庭訪問要
點
    (作為延續輔導依據)。
六、個案結案時,應接續辦理下列事項:
  (一)認輔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輔導處建檔。
  (二)轉由導師持續關懷。
  (三)準備接受新的派案工作。


七、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認輔會議,討論個案輔導狀況,已改善的個案,收
    回個案關懷卡建檔。重點個案則應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八、提報優秀認輔教師名單,進行相關獎勵。

More Related Content

9新北市各级学校推动认辅制度作业流程

  • 1. 新北市各级学校推动认辅制度作业流程 擬定計畫 1. 鼓勵全體教師參與認輔工作 2. 鼓勵退休教師、社區人士、家長擔任 認輔志工 招募認輔教師、志工 導師、任課教師、輔導老師等提出個案 提出認輔個案 案 1.評估學生認輔需求 2.排定最適合教師或志工認輔 召開認輔會議(一) 認輔培訓 1.每週至少需晤談 1 次 進行認輔工作 2.紀錄個案關懷卡 1.檢討與回饋認輔成效 2.提出重點個案之個案研討會議 召開認輔會議(二) 未改善 評估輔導成 效 已改善 結案與追蹤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9 新北市各级学校推动认辅制度作业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長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認輔志工
  • 2.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任何時間皆可轉介及接受派案 注意事項 一、開辦適當之輔導專業知能課程,鼓勵教師及認輔志工參與成長課 程或專業 工作坊。 二、每位教師(志工)以認輔 1 至 2 位學生為原則,最多不得逾 3 位。 三、認輔教師為無給職:惟為獎勵其敬業精神、發揚師道,對積極認 輔教師應 予以獎勵。 四、受輔學生的輔導資料,由各校輔導處統一建檔保管,並由輔導處 人員會同 認輔教師(志工)適時更新。 認輔教師得參用認輔學生輔導資料, 惟必須 遵守保密倫理,更新之資料應適時知會輔導處。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 理事項 辦理方式 一、輔導處定期召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擬定與檢討認輔工作 執行 計畫及執行情形。 二、招募認輔教師 (一)定期召開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執行小組,檢討認輔工作執行計 畫及執行情形。 (二)專任教師:凡高國中合格(或現職)教師,具有輔導熱忱者,並以 曾接受過輔導專業訓練者為優先。 (三)認輔志工:退休教師、學生家長或熱心輔導工作人士,具有專業 知能者,得經學校「輔導計畫執行小組」建議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核准後聘用之。 三、輔導處應提供認輔教師相關資源,如專業諮詢、行政支持系統、督導回 饋等,並鼓勵認輔教師(志工)參加研習,或安排接受專業督導。 四、輔導處負責開設適當之系列輔導專業知能課程。由輔導組負責彙整認輔 個案並辦理派案事宜。 五、認輔工作事項: (一)晤談認輔學生:適時進行(每週以固定時間為原則)。 (二)電話關懷認輔學生:晚上或假期間進行。 (三)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可用電話與認輔學生家長溝 通。 (四)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研討會:配合輔導處規劃進行。
  • 3. (五)接受辅导专业督导:配合辅导处安排进行。 (六)記錄認輔學生輔導資料:簡略摘記晤談、電話聯絡、家庭訪問要 點 (作為延續輔導依據)。 六、個案結案時,應接續辦理下列事項:   (一)認輔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輔導處建檔。   (二)轉由導師持續關懷。   (三)準備接受新的派案工作。 七、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認輔會議,討論個案輔導狀況,已改善的個案,收 回個案關懷卡建檔。重點個案則應辦理個案研討會議。 八、提報優秀認輔教師名單,進行相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