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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學年度第 2 學期進修部大學部在校生選課注意事項

※     學生上網跨選日間部課程或外系課程,請注意本系至外系學分數限制數;跨選日間部


      課程期中末考試時間要上網查詢考試時間,如錯失考試時間,不得以各種理由申請考


      試假。

※     當學期選課總學分或停修後實際修課總學分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未達九學分者、在


      職專班夜間班及假日班未達七學分者,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列入班排名計算。

※     超修學分申請書、退選本班必修(系定選修)申請書、畢業班及轉學生換班上課申請書


      等,請至「南台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學生證明文件申請」下載。超修者要符合資格才


      能申請。

※     查詢該學期開課資料網址:南台首頁  本校學生  教務資訊  歷年課程資訊查


      詢。

※     學校總機(06)2533131,教務組分機 2401~2403,學務組分機 2410~2411。


1、停修課程注意事項


    (1)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規定如下:


          1. 必、選修課程均可申請停修。

          2. 停修課程總學分不得低於 2 學分。

          3. 請於每學期第 11 週至第 12 週二週內,上「網路選課系統--我的選課」提出「申請
           停修」,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請停修後剩餘總學分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若少於 9 學分、在職專班夜間班及
           假日班若少於 7 學分,則該學期成績將不列入排名。


    (2)    強制停修課程規定如下:


                              1
1. 學生已修讀課程若未依規定繳交學雜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第 13 週起該


         科目將強制停修。

        2. 強制停修後,若課程總學分低於 2 學分,又未完成補繳學雜費,其學期成績以零


         分計算。


  (3)   停修科目學期成績將註記停修狀態,但課程不會取消。


  (4)   停修科目已繳學雜費、學分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均不予退費。

  (5)   同意學生停修課程,第 13 週起缺曠不列入學生缺曠紀錄中,但第 1 至第 12 週之


        缺曠仍列入學生缺曠紀錄中。


2、網路選課每個階段結束後會有系上及教務課程選課審查,若不符合規定,審查時將不予


核准,請同學務必注意自己選課狀態。


3、除申請超修學分、必修換班選課外,所有課程及教育學程課程均須網路選課。


4、網路選課日程表如下:(各階段之開放時間皆由第一天早上 9:00~最後一天晚上 23:00)。

  作業項目           預定時間   預定日期
  初選一:登記抽籤       7天     2/10(四)~2/16(三)
  電腦抽籤及結果公告      1天     2/17(四)
  初選二:自由選課       3天     2/18(五)~2/20(日)
  初選審查及結果公告      4天     2/21(一)~2/24(四)
  加退選            4天     2/25(五)~2/28(一)
  加退選審查及結果公告 4 天        3/1(二)~3/4(五)


5、選課相關規定:

  (1)每位學生均需上網路選課,未網路選課者該科成績不承認;僅於授課教師登記,而


    未上網登錄者,該科視為未選。已選課程未上課且未退選者,該科成績以 0 分計算。


                           2
(2)所選各課程是否能被承認為畢業學分,將依各系組「課程時序表」規定辦理。選課前,


  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各系組「課程時序表」規定,以免造成修課後學分不能被承認為


  畢業學分的問題。

(3)
  「初選一:登記抽籤」此階段不能跨部選課,需經抽籤過程;而「初選二:自由


  選課」 「加退選」
     及     選課,可跨部選課,同學所選課程將會立即加入同學已選課


  程中。初選及加退選結束後仍有審查作業,不代表中籤或選課後就一定能修該


  課程;請至「選課系統-我的選課-已選課程」查詢兩次審查結果,選課結果以選


  課系統所存資料為準。

(4)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上限學分為 19(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


  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9(含)學分;在職專班二技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


  上限學分為 18(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7(含)學分;在職專


  班四技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上限學分為 15(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


  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7(含)學分,大四學生(畢業班),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2(含)學分。


(5)修 讀 相 同 名 稱 科 目 , 即 使 成 績 都 及 格 , 也 只 能 承 認 一 次 , 請 同 學 不 要 選 讀 已


  經修讀及格科目。

(6)選讀重(補)修課程規定:


    1. 因重修或轉系、轉學需隨班重(補)修必修科目者,選課後請在該課程重修碼處填


     寫重補修代碼,以便審核該科目是否准予抵免。未選課或未填寫重補修代碼者,


     該科目即使成績及格,亦不予抵免。


    2. 重補修課程抵免審查原則如下,請同學務必依此原則選課:
                               3
(1)除非重(补)修科目已经不开课,否则必须重修名称及学分数都相同的科目来


             抵免。

        (2)可以重修名稱相同但學分數較多的課來抵免學分數較少的課,例如,修經濟


             學3學分可以抵經濟學2學分,但不能抵經濟學4學分。

        (3)若科目為一學年科目,不可以重修單獨一學期科目來抵免,必須以(一)抵免


             (一),(二)抵免(二),不能以(一)抵免(二)或(二)抵免(一)。


        (4)成績已及格必修科目不得再修讀,即使選課時已填入重修代碼來抵免其他科


             目,且成績及格亦不予抵免。


(7)修讀研究所課程之規定:
  1.
       三年級以上學生經系主任核可後得修習研究所課程。所修研究所科目學分應列入


       學期修課學分數,其成績及格標準依大學部規定。


  2. 請依正常選課方式上網選課,若審核不符合修讀條件,教務組會將該科目取消;


       若因該科目被取消,使得修習學分數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則必須補足最低應修


       學分。


  3. 若將來考上本校碩士班,則原先在大學部所修研究所科目若符合下列條件,可申


       請學分抵免,最多可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三分之一:
       (1)
               所修研究所科目成績必須在70分以上,且為該碩士班承認科目。


       (2)     學生大學部畢業總學分超過最低畢業學分的部分才能申請抵免。


(8)超修學分之規定:


  1. 除非申請超修學分,否則本班尚未開設必修課程,不得至其他班級或系所選課,
                               4
亦即不得以低年级身分修读高年级必修课程。

    2. 若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


     分之十(含)以內,可以提出超修申請,經系主任核可後,加選一科目,並得修習


     本系組較高年級或他系組必修、選修課程。


    3. 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學生,次學期經系主任核可後,得加選雙主修、


     輔系、學分學程相關課程一個科目。


    4. 符合前兩項規定學生,只能擇一適用。


    5. 請上網下載「超修學分申請書」或至進修部教務組申請。選課結束後以人工方式將


     加選科目輸入選課系統。


  (9)退選本班必修科目規定:


    1. 若本學期本班必修(必選)科目已經修習及格者(如轉系生及轉學生已申請抵免


     核准或以前申請超修學分已修習該科目及格)(未經核准而自行修高年級課程者,


     不得退選),可申請退選本班該門必修(必選)科目。


    2. 請上網下載「退選本班必修科目申請書」,並依規定流程完成申請。


  (10)畢業班學生換班上課規定:

     1. 上述未詳列事項則依南台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辦理。大學部畢業班學生或轉
      學生因重修必修科目與原班必修或必選科目衝堂者,可申請換班上課。
     2. 請於每學期選課加退選作業開始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填妥「南台科
      技大學畢業班及轉學生換班上課申請書」後,送請系主任、開課相關單位主任
      核可,再送至教務組審核並辦理換班上課作業。
     3. 要重(補)修科目,請同學自行上網選課,並請務必填上重補修代碼。

6、網路選課注意事項:


                     5
(1)   請務必詳閱網路選課最新消息及選課注意事項內容。

(2)   初選及加退選結束後仍需經各相關單位審查,若有一單位審查不通過,該課程就


      會被刪除,不代表中籤或選課後就一定能修該課程 , 3 月 14 日 以 後 不 再 接 受


      任何 選課 異動 ,選課結果 以選課系統所 存資料 為準;請同學於選課前先了解


      系上及教務單位的修課規定,以免事後對審查結果有所爭議。

(3)   轉學生需補修勞作教育、軍訓課程,請直接上網選課。在共同科設有勞作教育重修


      班、軍訓(四)班。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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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99 學年度第 2 學期進修部大學部在校生選課注意事項 ※ 學生上網跨選日間部課程或外系課程,請注意本系至外系學分數限制數;跨選日間部 課程期中末考試時間要上網查詢考試時間,如錯失考試時間,不得以各種理由申請考 試假。 ※ 當學期選課總學分或停修後實際修課總學分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未達九學分者、在 職專班夜間班及假日班未達七學分者,當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不列入班排名計算。 ※ 超修學分申請書、退選本班必修(系定選修)申請書、畢業班及轉學生換班上課申請書 等,請至「南台首頁行政單位教務處學生證明文件申請」下載。超修者要符合資格才 能申請。 ※ 查詢該學期開課資料網址:南台首頁 本校學生 教務資訊 歷年課程資訊查 詢。 ※ 學校總機(06)2533131,教務組分機 2401~2403,學務組分機 2410~2411。 1、停修課程注意事項 (1) 學生申請停修課程規定如下: 1. 必、選修課程均可申請停修。 2. 停修課程總學分不得低於 2 學分。 3. 請於每學期第 11 週至第 12 週二週內,上「網路選課系統--我的選課」提出「申請 停修」,逾期不予受理。 4. 申請停修後剩餘總學分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若少於 9 學分、在職專班夜間班及 假日班若少於 7 學分,則該學期成績將不列入排名。 (2) 強制停修課程規定如下: 1
  • 2. 1. 學生已修讀課程若未依規定繳交學雜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第 13 週起該 科目將強制停修。 2. 強制停修後,若課程總學分低於 2 學分,又未完成補繳學雜費,其學期成績以零 分計算。 (3) 停修科目學期成績將註記停修狀態,但課程不會取消。 (4) 停修科目已繳學雜費、學分費、電腦實習費或語言實習費均不予退費。 (5) 同意學生停修課程,第 13 週起缺曠不列入學生缺曠紀錄中,但第 1 至第 12 週之 缺曠仍列入學生缺曠紀錄中。 2、網路選課每個階段結束後會有系上及教務課程選課審查,若不符合規定,審查時將不予 核准,請同學務必注意自己選課狀態。 3、除申請超修學分、必修換班選課外,所有課程及教育學程課程均須網路選課。 4、網路選課日程表如下:(各階段之開放時間皆由第一天早上 9:00~最後一天晚上 23:00)。 作業項目 預定時間 預定日期 初選一:登記抽籤 7天 2/10(四)~2/16(三) 電腦抽籤及結果公告 1天 2/17(四) 初選二:自由選課 3天 2/18(五)~2/20(日) 初選審查及結果公告 4天 2/21(一)~2/24(四) 加退選 4天 2/25(五)~2/28(一) 加退選審查及結果公告 4 天 3/1(二)~3/4(五) 5、選課相關規定: (1)每位學生均需上網路選課,未網路選課者該科成績不承認;僅於授課教師登記,而 未上網登錄者,該科視為未選。已選課程未上課且未退選者,該科成績以 0 分計算。 2
  • 3. (2)所選各課程是否能被承認為畢業學分,將依各系組「課程時序表」規定辦理。選課前, 請同學務必詳細閱讀各系組「課程時序表」規定,以免造成修課後學分不能被承認為 畢業學分的問題。 (3) 「初選一:登記抽籤」此階段不能跨部選課,需經抽籤過程;而「初選二:自由 選課」 「加退選」 及 選課,可跨部選課,同學所選課程將會立即加入同學已選課 程中。初選及加退選結束後仍有審查作業,不代表中籤或選課後就一定能修該 課程;請至「選課系統-我的選課-已選課程」查詢兩次審查結果,選課結果以選 課系統所存資料為準。 (4)進修部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上限學分為 19(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 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9(含)學分;在職專班二技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 上限學分為 18(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7(含)學分;在職專 班四技夜間班及假日班學生,其最高修課上限學分為 15(含)學分,若超過將無法選 課,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7(含)學分,大四學生(畢業班),其最低修課學分為 2(含)學分。 (5)修 讀 相 同 名 稱 科 目 , 即 使 成 績 都 及 格 , 也 只 能 承 認 一 次 , 請 同 學 不 要 選 讀 已 經修讀及格科目。 (6)選讀重(補)修課程規定: 1. 因重修或轉系、轉學需隨班重(補)修必修科目者,選課後請在該課程重修碼處填 寫重補修代碼,以便審核該科目是否准予抵免。未選課或未填寫重補修代碼者, 該科目即使成績及格,亦不予抵免。 2. 重補修課程抵免審查原則如下,請同學務必依此原則選課: 3
  • 4. (1)除非重(补)修科目已经不开课,否则必须重修名称及学分数都相同的科目来 抵免。 (2)可以重修名稱相同但學分數較多的課來抵免學分數較少的課,例如,修經濟 學3學分可以抵經濟學2學分,但不能抵經濟學4學分。 (3)若科目為一學年科目,不可以重修單獨一學期科目來抵免,必須以(一)抵免 (一),(二)抵免(二),不能以(一)抵免(二)或(二)抵免(一)。 (4)成績已及格必修科目不得再修讀,即使選課時已填入重修代碼來抵免其他科 目,且成績及格亦不予抵免。 (7)修讀研究所課程之規定: 1. 三年級以上學生經系主任核可後得修習研究所課程。所修研究所科目學分應列入 學期修課學分數,其成績及格標準依大學部規定。 2. 請依正常選課方式上網選課,若審核不符合修讀條件,教務組會將該科目取消; 若因該科目被取消,使得修習學分數低於最低應修學分數,則必須補足最低應修 學分。 3. 若將來考上本校碩士班,則原先在大學部所修研究所科目若符合下列條件,可申 請學分抵免,最多可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三分之一: (1) 所修研究所科目成績必須在70分以上,且為該碩士班承認科目。 (2) 學生大學部畢業總學分超過最低畢業學分的部分才能申請抵免。 (8)超修學分之規定: 1. 除非申請超修學分,否則本班尚未開設必修課程,不得至其他班級或系所選課, 4
  • 5. 亦即不得以低年级身分修读高年级必修课程。 2. 若上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在80分(含)以上或學業平均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 分之十(含)以內,可以提出超修申請,經系主任核可後,加選一科目,並得修習 本系組較高年級或他系組必修、選修課程。 3. 申請修讀雙主修、輔系、學分學程學生,次學期經系主任核可後,得加選雙主修、 輔系、學分學程相關課程一個科目。 4. 符合前兩項規定學生,只能擇一適用。 5. 請上網下載「超修學分申請書」或至進修部教務組申請。選課結束後以人工方式將 加選科目輸入選課系統。 (9)退選本班必修科目規定: 1. 若本學期本班必修(必選)科目已經修習及格者(如轉系生及轉學生已申請抵免 核准或以前申請超修學分已修習該科目及格)(未經核准而自行修高年級課程者, 不得退選),可申請退選本班該門必修(必選)科目。 2. 請上網下載「退選本班必修科目申請書」,並依規定流程完成申請。 (10)畢業班學生換班上課規定: 1. 上述未詳列事項則依南台科技大學學生選課辦法辦理。大學部畢業班學生或轉 學生因重修必修科目與原班必修或必選科目衝堂者,可申請換班上課。 2. 請於每學期選課加退選作業開始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請填妥「南台科 技大學畢業班及轉學生換班上課申請書」後,送請系主任、開課相關單位主任 核可,再送至教務組審核並辦理換班上課作業。 3. 要重(補)修科目,請同學自行上網選課,並請務必填上重補修代碼。 6、網路選課注意事項: 5
  • 6. (1) 請務必詳閱網路選課最新消息及選課注意事項內容。 (2) 初選及加退選結束後仍需經各相關單位審查,若有一單位審查不通過,該課程就 會被刪除,不代表中籤或選課後就一定能修該課程 , 3 月 14 日 以 後 不 再 接 受 任何 選課 異動 ,選課結果 以選課系統所 存資料 為準;請同學於選課前先了解 系上及教務單位的修課規定,以免事後對審查結果有所爭議。 (3) 轉學生需補修勞作教育、軍訓課程,請直接上網選課。在共同科設有勞作教育重修 班、軍訓(四)班。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