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撸

狠狠撸Share a Scribd company logo
第六章 簽訂貿易契約
本章大綱 6.1  貿易契約書的功能 6.2  貿易契約成立的基本要件 6.3  簽立貿易契約書的原則 6.4  成立貿易契約書的方法 6.5  貿易契約書的架構內容 6.6  貿易契約的基本條款
貿易契約書的功能 法律上的證據 確定契約的內容 作為裁判紛爭的標準 可免除通訊的誤傳或誤譯 作為進口簽證結匯之用
契約成立的方式 依要約承諾成立契約。 依交錯要約成立契約。 依意思实现成立契约。
有效貿易契約的法律要件 契約當事人須具有行為能力。 當事人間必須達成協議。 契約的標的及內容必須合法。 雙方當事人之合意必須真實。
簽立貿易契約書的原則 注意契約內容的完整性 注意簽約人的權限 注意契約條款的一致性 注意簽約手續的完整 信守誠信原則
成立貿易契約書的方法 (1/2) 以換文方式成立之貿易契約 國際貿易雙方在小筆的交易或續訂貨物的交易中,為爭取時效而使用電報或書信的交換方式來成立契約書。 以確認書方式成立之貿易契約 貿易契約內容在經過一連串的報價、還價、接受後達成最後合意,再由當事人的一方將合意的交易內容作成確認書,寄交對方表示確認所成交的內容。 以契約書方式成立之貿易契約 在交易條件經雙方合意,契約成立後,也可以另外繕製契約書,由雙方共同簽署之後各執一份。
成立貿易契約書的方法 (2/2) 以事先簽訂協議書為根據方式成立之貿易契約 谨慎的贸易商為使双方日后交易的规范更臻明确,避免不必要的误会或争议,通常在与对方取得联繫并对彼此的信用满意的情况下,即与对方先行磋商签订一般交易条件协议书或一般交易条件约定书,双方各执一份,以规范、适用於日后各笔的交易。
貿易契約書的架構內容 完整的貿易契約書之組成 契約的首部(約首)。 契約的主體(本文)。 契約的尾部(約尾)。 書面契約的內容 契約名稱。 前文。 定義條款。 契約本文。 結尾條款。
前文 訂約日期 訂約地點 訂約當事人的名稱及地址 訂約緣由
契約本文 (1/2) 基本條款 品質條款。 數量條款。 價格條款。 付款條款。 交貨條款。 包裝刷嘜條款。 保險條款。
契約本文 (2/2) 一般條款 契約的有效期間。 契約的終止。 不可抗力條款。 契約的讓與。 仲裁條款。 裁判管轄。 準據法。 完整契約條款。 契約的修正與變更條款。 通知條款。
貿易契約的基本條款 基本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契約時所不可或缺的條款,如果在履約過程中,有一方違反了基本條款,則該契約的目的將無法達成,於是將構成重大違約,遭受損害的一方即可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 品質條款。 數量條款。 價格條款。 付款條款。 交貨條款。 包裝刷嘜條款。 保險條款。
品質條款 (1/2) 一般所稱商品品質除了是指該商品之物理性質與化學成分之外,尚包括尺寸、式樣、規格、顏色及外觀等。 品質的決定方法 憑樣品決定品質。 憑標準品決定品質。 憑商標或品牌決定品質。 憑規格決定品質。 憑說明書或型錄決定品質。
品質條款 (2/2) 品質的決定時間與地點 出廠品質條件。 裝船品質條件。 起岸品質條件。 買方品質條件。 檢驗品質的機關 不良商品的處理方法
數量條款 商品數量即指以一定的度量衡所表示的商品重量、個數、長度、面積、容積或體積等。 數量單位的選定。 包裝貨物計價重量的選定。 交付數量時間、地點的約定。 交付數量超過與不足的解決方式。 裝、卸數量差額負擔的特約。
價格條款 價格的種類 淨價。 含佣價格。 價格的結構 價格的幣別 價格的計算單位
付款條款 付款的時期 付款的方法 訂貨付現。 憑單證付現。 貨到付現。 信用狀。 託收。 寄售。 記帳。 分期付款。 付款的幣別
交貨條款 (1/2) 交貨地點 交貨期限 即期交貨。 約定某一特定月份內交貨。 約定某月的某一特定時段內交貨。 約定某日前交貨。 約定連續數月內交貨。 約定某一特定事件後一段期間內裝運。 業經裝運。
交貨條款 (2/2) 交貨方式 是否可分批交貨。 是否可轉運。 交貨通知
表 6.1  各貿易條件下之交貨地點及交貨 方式
包裝刷嘜條款 (1/2) 散裝貨物 裸裝貨物 包裝貨物 箱裝貨物。 捆裝貨物。 袋裝貨物。 桶裝貨物。 罐瓶裝貨物。 籠裝貨物。 簍裝貨物。 櫃裝貨物。
包裝刷嘜條款 (2/2) 所謂「刷嘜」,是指為與其他船貨有所區別而於包裝容器上加印嘜頭或標誌,避免搬運過程之誤裝、誤卸及明瞭內裝貨物之數量,以便於海關的查驗與進口商的提貨。一般嘜頭所應包括的內容有: 主標誌。 卸貨港標誌與目的地標誌。 件號。 原產國標誌。 副標誌。 品質標誌。 注意標誌。 重量與體積標誌。
圖 6.1  货物外包装箱上之嘜头
圖 6.2  包装嘜头之主标誌
圖 6.3  包装嘜头之注意标誌图案
保險條款 由於貨物在國際貨運途中常有可能遭遇到各種危險,加上負責運送的運送人又常於運送單證中加入限制或免除其責任的條款,結果使得一旦貨物發生毀損滅失時,只得由貨主自行承擔該項損失,因此,為求轉嫁或規避不幸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害,使萬一發生之損失可獲得適當補償,購買保險即成為國際貿易中一項重要的程序。 保險的投保人。 保險種類。 保險金額及幣別。 保險理賠地點。
保險的投保人 在國際交易中,究竟應由誰負責投保國際貨物運輸險,一般多取決於其所使用的貿易條件而定。 賣方負責投保的場合 CIF 、 CIP 、 DES 、 DEQ 、 DDU 、 DDP 。 買方負責投保的場合 EXW 、 FAS 、 FOB 、 CFR 、 FCA 、 CPT 。
保險種類 保險公司所承保的海上貨物運輸保險的種類,基本上可區分為基本險及附加險二種。 除基本險外,尚有一些當事人可依實際情況需要選擇加保的附加險。
表 6.2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基本险条款
常見的附加險種類 兵險。 罷工險。 偷竊及遺失險。 漏損險。 破損險。 鉤損險。 雨水及淡水損害險。 污染險。 接觸油脂、酸類、泥土及其他貨物險。 短損險。 投棄浪沖險。 自燃險。
保險金額及幣別 所謂保險金額,即保險標的物在發生損害時,保險公司應賠償的最大金額,也就是保險公司對於該保險所負擔責任的最大限度。 投保時,保險契約中保險金額的幣別應與買賣契約中所載之幣別相同。
保險理賠地點 保險的理賠地點,通常是以買方的所在地作為理賠地,因為屆時買方要進行索賠時比較沒有語言、地域上的隔閡,便於索賠之交涉事宜的溝通。
Contract 點此放大
契約書 點此放大

More Related Content

Ch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