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版: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以下簡稱兩岸)訂定協議之處理及監督程序,提升兩岸協商之公開透明及公眾參與,強化國家安全評估及落實立法院監督。
民間版:為確保兩岸政府關係之建立與發展,立基於人權、自由、民主之核心價值,並符合社會公平正義之原則。
行政院版:為規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以下簡稱兩岸)訂定協議之處理及監督程序,提升兩岸協商之公開透明及公眾參與,強化國家安全評估及落實立法院監督。
民進黨版:為確保國家安全與人民福祉,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具體規範兩岸訂定協議之處理程序,以落實談判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相關法規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