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无价强制险不够赔
- 1. 誠 山 Life 報
專題:生命无价强制险不够赔!
故事開始:
桃園何太太100年11月因車禍造成小腿脛骨粉碎性骨折,在署立桃園醫院住院治療
18天 出院後又復健了好長 段時間 在治療期間因為腿部打上石膏行動不便 加
18天,出院後又復健了好長一段時間。在治療期間因為腿部打上石膏行動不便,加
上傷口相當疼痛,只好請看護照顧,前後共三個多月,花了近二十萬元。
事後,朋友幫何太太向對方的車險公司申請強制車險理賠,共獲得十三萬多元醫療
費用的賠償,但在看護費用的部分,聽說可以賠到三十天,可是保險公司卻只賠十
八天住院期間的看護費用,出院後的部分都不賠。理賠人員說因為規定必須符合
「需專人照顧」的情況才可以,但何太太的情況的確需要他人看護,醫師也在診斷
書上寫著 需專人協助照顧」 但是保險公司仍然不賠…
書上寫著「需專人協助照顧」,但是保險公司仍然不賠… ,
參考資料:現代保險 286期
華南產物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自用)條款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99 8 5 金管保策字第09902565220 號函核准
99.8.5
第二十條 理賠範圍及標準
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致受害人傷害或死亡時,本公司依下列規定給
付保險金
付保險金:
一、給付項目:以下列項目為限:
(一)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二)殘廢給付。
(三)死亡給付
(三)死亡給付。
二、給付標準:本公司應依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交通主管機關訂定強制汽車責任
保險給付標準之規定為保險給付。
- 2. 誠 山 Life 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公布日期】101.02.2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
第6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死亡者,其死亡給付為每一人新臺幣二百萬元。
開車撞電桿 強制險不賠
【2006/07/04 經濟日報】
在政府政策大力推動下,汽車車主投保強
在政府政策大力推動下 汽車車主投保強
制汽車保險的普及率已達九成以上。不過,
強制險保護傘仍有漏洞、並非萬能,像是
汽車不幸發生 單 交通事故」時 可能
汽車不幸發生「單一交通事故」時,可能
導致駕駛人傷亡卻無法獲得強制險的理賠
給付,…
一般交通事故,最常見的就是汽機車相互
對撞,汽車駕駛人若不幸傷亡,最高可獲
對撞 汽車駕駛人若不幸傷亡 最高可獲
得200萬元或最高20萬元的傷害醫療補助。
不過,這樣的保障,並不涵蓋單一交通事
故
故。
所謂的單一交通事故,主要是指意外僅只
於單一汽車受到損害,最常見的實例就是
天雨路滑,自用車撞到路燈、電線桿、護
欄等,或者車速過快、過彎不慎翻覆甚至
欄等 或者車速過快 過彎不慎翻覆甚至
掉落山谷,車主一旦傷亡,將無法透過強
制險申請理賠。 加上 意外險、壽險 更周全!
- 3. 誠 山 Life 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公布日期】101.02.2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
第3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其殘廢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殘廢等級及開
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以下簡
稱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
稱殘廢給付標準表 之規定
各等級殘廢程度之給付標準如下:
第一級:200萬元 第二級:167萬元 第三級:140萬元 第四級:123萬元 第五級:107萬元
第六級:90萬元 第七級:73萬元 第八級:60萬元 第九級:47萬元 第十級:37萬元
第十一級:27萬元 第十二級:17萬元 第十三級:10萬元 第十四級:7萬元 第十五等級:5萬元
故事繼續…
現代保險基金會消費者服務中心看過何太太的診斷證明後,研判應符合勞保「下肢
機能障害」的失能標準,建議先向勞保局申請失能給付,再向產險公司申請殘廢給
付。結果勞保局審定為「一下肢三大關節中,有一大關節遺存顯著運動障害者,第
十一級,勞保普通傷病殘廢補助160日。」隨後產險公司也認定為十一等級殘廢而
給予殘廢給付。
勞 工 保 險 失 能 給 付 標 準
第 五 條 失能等級共分為十五等級,各等級之給付標準,按平均日投保薪資,依下列
規定日數計算之:
第一級:1200日 第二級:1000日 第三級:840日 第四級:740日 第五級:640日
第六級:540日 第七級:440日 第八級:360日 第九級:280日 第十級:220日
第十一級:160日 第十二級:100日 第十三級:60日 第十四級:40日 第十五等級:30日
- 4. 誠 山 Life 報
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 【公布日期】101.02.24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交通部
第2條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之保險人依本法
規定為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時,以其必須且合理之實際支出之相關醫療費用為限。但每一受害人每
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
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
二、診療費用:非全民健康保險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1.病房費差額:每日以1500元為限。
1 病房費差額 每日以1500元為限
2.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3.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5萬元為限。
4.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1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以5萬元為限。
4 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 齒以1萬元為限 但缺損五齒以上以5萬元為限
5.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1萬元為限。
6.其他非健保給付之醫療材料(含輔助器材費用)及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以2萬
元為限。
三、接送費用:指因往返門診、轉診或出院之合理交通費用。以2萬元為限。
四、看護費用:於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
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逾30日
合格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限,但不得逾30日。
公益法人XX居服照顧合作社 看護費用標準
這樣的補助費
用,怎麼夠?
- 5. 誠 山 Life 報
故事結尾
故事結尾:
因為核定第十一級殘廢
且診斷證明書:
病患因脛骨粉碎性骨折術後在本院復健科門診治療,因右膝疼
痛無法長距離行走 需專人協助照顧
痛無法長距離行走,需專人協助照顧
所以證明:
出院後仍有被看護的需要
產險公司補發12天看護費用
實際醫療情形:
開刀住院18天 + 繼續聘請看護3個月 + 再持續復健3個月
花費近20萬元 + 半年來的收入損失 + 親友的照護時間…
領到給付:
14萬多的醫療與看護金 + 21萬殘廢給付 + 18萬勞保失能給付
別人的故事看來還好,但如果發生的是悲劇呢?
- 6. 誠 山 Life 報
躺了半世紀
植物人王曉民去年逝世 2011年1月5日
因為17歲的那場車禍,植物人王曉民在病床上躺了近半個世紀,在去年3月於
高雄逝世,享年64歲;而王曉明也是台灣爭取安樂死的首例。
當年正值荳蔻年華的王曉民就讀於北二女(現為中山女高),並擔任管樂隊
指揮,上學途中,遭到計程車從背部追撞成為植物人。
指揮 上學途中 遭到計程車從背部追撞成為植物人
王曉民的父母因不忍愛女生命就此停止,數十年來日以繼夜照顧她,期盼她
奇蹟甦醒的那 天 但隨著時間消逝 王曉民的父母年紀越來越大 照顧王
奇蹟甦醒的那一天。但隨著時間消逝,王曉民的父母年紀越來越大,照顧王
曉明也越來越吃力,倆老心理明白,王曉明再也站不起來了。
倆老擔心自己死後,王曉民無人照顧,於是開始向政府、總統請命,希望能
讓王曉民合法安樂死,但都沒有回音。最後倆老因癌相繼過世,3位妹妹仍然
不離不棄,將她送到安護中心繼續照顧,而王曉明也在去年3月離開人世。
- 7. 誠 山 Life 報
台大高材生變植物人
台灣出現第二個植物人王曉明,台大學生
張振聲,民國89年在學校打籃球昏倒,變
成植物人 父親告學校延誤送醫 申請國
成植物人,父親告學校延誤送醫,申請國
賠,昨天被駁回,張振聲的父母相當難過
,媽媽說,沒辦法照顧他一輩子,最後要
走就帶他一起走。
一走進張振聲家,客廳已經變成病房。兒
子變成植物人4年,張家耗盡存款300多萬,現在每個月薪水大部份花在兒子身上。
張媽媽不分日夜照顧了四年,努力維持兒子最佳的儀表,每天傷心難過,媽媽才46歲,
頭髮已經全白。
爸爸難過說不出口, 停看兒子以前的照片。爸爸說張振聲現在才25歲 他們計算了
爸爸難過說不出口 停看兒子以前的照片。爸爸說張振聲現在才25歲,他們計算了
未來30年請外傭照顧、醫療的費用總計1700萬,申請國賠,但卻被駁回,他們無奈又
難過。
民國89年3月21日,台大學生張振聲在學校打籃球昏倒,爸爸調查發現學校紀錄送醫
時間,晚了25分鐘,消防局紀錄晚了33分鐘,兩邊紀錄不同,但都明顯延誤。 更糟
的是,張爸爸質疑當時張振聲昏倒的籃球場距離旁邊三總只有150公尺,台大救護車
卻執意要送到4公里外的臺大醫院?張爸爸張媽媽告台大無效,現在不會再上訴,也對
卻執意要送到 公里外的臺大醫院 張爸爸張媽媽告台大無效 現在不會再上訴 也對
司法失去信心。
- 8. 誠 山 Life 報
以30歲男性為例:如果發生以下狀況
每季給付15萬的看護金 最長可給付10年
的看護金,最長可給付
每年只需費用7418元,平均每天不用一杯咖啡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