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议废止《工厂法》,理由是该法於十八年前制定,现行劳动情势已大幅变化,相关保障亦已透过《劳动基準法》和《职业安全卫生法》涵盖,故认為无必要继续施行。该提案将送交立法院审议,按照法规标準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废止后,将依现行法规保障劳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