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Term Care 2.0 in Taiwan aims to respond to Taiwan's aging population by establishing a universal long-term care system that is accessible, affordable, and high quality. The plan expands coverage to more groups, integrates services, and constructs a comprehensive community care system. Key challenges include developing more home-based services, addressing workforce shortages, and improving the payment system. The goal is to sustain Taiwan's long-term care system financially while promoting quality as the population ages.
Long-Term Care 2.0 in Taiwan aims to respond to Taiwan's aging population by establishing a universal long-term care system that is accessible, affordable, and high quality. The plan expands coverage to more groups, integrates services, and constructs a comprehensive community care system. Key challenges include developing more home-based services, addressing workforce shortages, and improving the payment system. The goal is to sustain Taiwan's long-term care system financially while promoting quality as the population ages.
The document discusses the history and development of chocolate over centuries. It details how chocolate originated from cacao beans used by the Olmecs and Mayans as currency and medicine. Later, the Aztecs and Europeans discovered chocolate and it became popularized as a drink among European nobility in the 16th century before mass production made it accessible to common people.
Taiwan has achieved universal health coverage with a service coverage index of 85, on par with other high coverage countries like Canada, South Korea, and Japan. Key health indicators for Taiwan include a 97.7% antenatal care coverage rate, 70% tuberculosis treatment effectiveness, and 97.8% coverage for childhood immunizations. Taiwan also has strong programs for non-communicable diseases like diabetes, with quality targets met by over 90% of patients and extensive primary and secondary prevention programs for cancer.
The document discusses challenges to oral function with aging, including mastication and swallowing difficulties (referred to as the "Silver Tsunami"). It covers topics like the importance of oral health, causes of impaired jaw function, the impact of issues like oral pain and tooth loss, and approaches to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Key points include the links between dental and systemic health, changes to the masticatory system with age, and the biopsychosocial factors that must be considered in assessing and treating oral function problems.
4. 衛生福利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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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務對象
?社區整體照顧模式係以照顧管理制度為基礎,
服務對象皆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
?包括下列對象:
一、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二、失能身心障礙者。
三、 55-64歲失能原住民。
四、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五、僅IADL需協助之獨居老人。
六、僅IADL失能之衰弱老人
★備註:
1.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服務對象之衰弱老人為:SOF達2項以上
及IADL達1項以上者。
2.SOF指標:體重減輕、下肢功能、降低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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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運作模式
? 除巷弄長照站(C級)是新型服務據點外,社區整合
型服務中心(A級)與複合型服務中心(B級)皆是現行
已依相關法規提供長照服務之單位,參與辦理主
要是擴充其現有功能,並辦理其他工作事項。
? 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是長照2.0創新服務之一,
尚未建構ABC體系之鄉鎮市區,仍可發展長照2.0
之服務資源,提供長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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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A級-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長照旗艦店)
B級-複合型服務中心(長照專賣店)
C級-巷弄長照站(長照柑仔店)
? 建立在地化服務輸送體系,整合與銜接B級與C級資源。
? 依該區域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研擬之照顧計畫進行協調
連結照顧服務資源。
? 提升區域服務能量,開創當地需要但尚未發展的各項
長期照顧服務項目。
? 資訊提供與宣導。
? 透過社區巡迴車與隨車照服員定時接送,串連A-B-C
服務。
? 提升社區服務量能
? 增加民眾獲得多元服務
--目前已在社區提供相關長期照顧服務之單位,
除提供既有服務外,且擴充功能辦理其他類型
之社區式長照服務。
四、建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
? 提供具近便性的照顧服務及喘息服務
? 向前延伸強化社區初級預防功能
─ 就近提供社會參與及社區活動之場域。
─ 提供短時數照顧服務或喘息服務(臨托服務)、營養餐
飲服務(共餐或送餐)、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惡化服務。
B
A
C
C
交通接送
托顧家庭
營養餐飲
B
居家護理所
輔具資源中心
居家及社區復健
喘息服務單位
照顧管理中心
?社區中現行長照服務單位持續提供長照服務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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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各據點申請資格與要件(2/4)
?醫事機構定義說明:
? 醫療財團法人因其盈餘不得分配,且規定
10%用於社會救助,應具公益性質,係屬
以公益為目的設立之法人。
? 醫事機構係指醫事人員依其專門職業法律
規定為機構負責人所成立之機構稱之,包
括:醫院、診所、衛生所、護理機構、物
理治療所、職能治療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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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各據點申請資格與要件(3/4)
? 結合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服務機構辦理
- 須向主管機關報備,經同意後始得辦理。
- 為保障既有住民服務權益,辦理ABC服務之空間
應有明確區劃,並與既有機構住宿服務樓地板面
積分計。
- 結合小型機構設置B級或C級單位者,有鑑於目前
老福法三不原則,請有意願與小型機構發展社區
結盟之A級單位(或B級單位)發揮行政支援角色,
協助提案申請、聘任人力、核銷報結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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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各據點申請資格與要件(4/4)
? 結合公立機關(構)辦理
– 中央層級公立機關(構),如部立醫院、榮民醫
院、臺大醫院等,本部規劃以專案方式辦理。
– 如衛生所、市立醫院等,須於106年12月31日
前檢具納入地方預算或議會同意墊付等相關證
明,報署辦理經費轉正程序,倘未依限完成,
須繳回補助款項。﹝業敘明於核定公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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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ABC級角色任務之規劃
?具體範定有關ABC級單位功能、角色任務,以
及服務內容。
?A級單位須組成跨專業團隊,召開個案照顧會
議,並與B、C級單位建立協力結盟之夥伴關
係。
?B級單位配合A級單位共同協助地方政府開創
當地需要但尚未發展之各項長照服務項目,並
須扶植C級單位發揮照顧功能,提供督導、支
持與專業技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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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巷弄長照站(C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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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修繕及開辦設施設備(50萬元)
2. 專案活動費(24萬元)
3. 專案計畫管理費(總補助5%)
4. 照顧服務員(50萬元)
5. 儲備照顧人力(14萬元)
※第一年最高補助142萬4,000元
※C級單位需配合出席本部辦理之相關教育訓練及工作坊
考量計畫推動初期,為穩定巷
弄長照站照顧服務員人力,並
減少單位籌措照顧服務員勞健
退保險費之負擔,爰配合照顧
服務員整體薪資調升,修正補
助巷弄長照站專業服務費50萬
元(含勞健退保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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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1/6)
1.修繕及開辦設施設備
每單位原則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項目含修繕費、辦公
室設施設備、簡易廚房設備、簡易復健設施、公共安全設
施設備、休閒康樂設備、圖書設備以及照顧所需之相關開
辦設施設備。
2.專案活動費
提供與服務對象有關之照顧服務、團體課程、方案計畫、
專案活動等費用,一年最高補助24萬元,包含講座鐘點費
、專家學者出席費、住宿或交通費(限專家學者)、活動場地
費、車輛營運與維修費用、食材費(限提供餐飲服務)、志工
誤餐費、志工交通費(限外勤服務)、房屋租金(每月最高
10,000元)(限C級單位)、活動/課程教材費。
(三)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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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2/6)
3.專案計畫管理費
依補助項目實際需要核實計列,一年最高不得超過
核定補助總經費之百分之五(限經常門)。所稱總經費
係實際支出補助總經費。支用項目包括電費、電話
費、水費、油料費、電腦及影印機耗材、事務機器
租金、通訊費、網路費、運費、郵資、攝影、茶水
、文具、補充保險費及辦理本專案工作人員意外保
險費(含志工保險費)等項目。
(三)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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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3/6)
(三)補助項目
4.專業服務費
A級單位至少補助3名,每單位一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50萬元。
B級單位每單位一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專業人員須具
長期照顧服務相關經驗,並具下列資格之一: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
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顧或運動保健等相關科、系、所、學
位學程、科畢業。
(3)專科以上學校,非屬醫事人員相關科、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
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及長期照顧等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
畢業,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者。
(4)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5)領有照顧服務員結業證明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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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4/6)
(三)補助項目
5.照顧服務員
一年最高補助新臺幣50萬元(可含勞健退保費)。未依規定辦理勞
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或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者,本署不予補助。
6.儲備照顧人力
? 一年最高補助新臺幣14萬元(可含勞健退保費),結合儲備照顧
人力1-2名。為鼓勵年輕世代投入,促進產學合作,每單位得
依業務需求聘任專科以上學校在學學生,以醫事人員相關科、
系、所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長期照
顧、運動保建科系為優先;或具有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者,
每小時以新臺幣133元計,惟受補助單位人員不得支領儲備照
顧人力薪資。
? 原鄉/偏遠地區除培力在學學生外,可結合具照顧服務員資格
者任儲備照顧人力。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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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5/6)
(三)補助項目
7.社區巡迴接送
(1)交通車:最高補助新臺幣95萬元。
(2)司機:補助1名,最高補助新臺幣33萬7,500元。
(3)車輛租金:二年最高補助新台幣162萬5,000元,不得與交
通車、司機補助重複申請。
(4)維運費用12萬元/年(限購置交通車者,採車輛租金方案者
無有本項補助):含車輛用油、維修保養、保險費、稅費、
監理費用、修改或增加車輛設施費、車輛停車場站或執勤
中所需之停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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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補助內容及項目(6/6)
8.跨專業團隊業務費:A級單位每月召開跨專業團隊、社區網
絡整合會議所需相關費用,年度最高補助20萬元。補助講座
鐘點費、專家學者出席費、場地費、宣導費、佈置費、臨時
酬勞費、器材租金、交通費、印刷費、膳費、雜支。
9.個案管理費
? ABC模式:經照管中心新評估或複評,且願意接受A級單
位協調安排照顧服務之個案,補助個案管理費每一個案一
年新臺幣1,000元,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100萬元。
? BC模式:經照管中心新評估或複評,且願意接受B級單位
協調安排照顧服務之個案,補助個案管理費每一個案一年
新臺幣1,000元,年度最高補助新臺幣30萬元。
(三)補助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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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接受補助之單位,須配合本署輔導團隊定期輔導,並參與行動研究與評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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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長照站實務運作機制(1/4)
?C級巷弄長照站是創新服務,第一階段辦理
期間尚無相關收費標準,惟服務涉及提供
衰弱老人、失能/失智症者之照顧,經彙整
試辦縣市政府及服務單位意見,規劃巷弄
長照站收費原則:
?巷弄長照站應有使用者付費機制,透過部
分負擔方式合理反映營運成本;
?預防失能或延緩失能惡化服務可配合本部
護理及健康照顧司規劃之方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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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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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長照站實務運作機制(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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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收費機制
短時數托顧服
務
1. 有鑑於本部業挹注設施設備費用、人事費用等相關補助,俾巷弄
長照站提供服務。
2. 為利巷弄長照站順利營運,並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建議民眾使
用巷弄長照站服務,按其經濟身分別,每小時收費以0-60元為原
則,並不納計民眾照顧服務時數。各地方政府可依當地生活水平
酌予調整。
喘息服務
1.C級巷弄長照站如符合喘息服務提供單位之資格,經與地方縣市政
府簽約後,可成為喘息服務單位。
2.服務對象為輕度失能、失智者,可依各縣市喘息服務補助規定辦理。
惟喘息服務時數不得與短時數托顧服務、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
時數重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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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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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長照站實務運作機制(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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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項目 收費機制
預防及延
緩失能照
護服務
1. 本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推動「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鼓勵縣市
政府輔導巷弄長照站成為特約單位,將服務導入。
2. 經地方政府審查通過之特約單位,得接受預防及延緩失能照護計畫之
服務費用補助。
共餐服務
1.考量本部業補助每月2萬元專案活動費,可用以支用共餐服務所需。
2.惟考量C級單位共餐服務模式多元,爰服務單位可視供餐實際情形,以
及整體營運狀況向民眾酌收部份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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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弄長照站實務運作機制(4/4)
? 巷弄長照站場域設置應以安全及符合長輩需求為原則,減少繁複建築
法規限制,以利據點或社區組織活化在地空間轉銜設置,設置相關規
範如下:
? 服務對象每人應有至少3平方公尺以上活動空間。
? 設有無障礙出入口;不得位於地下樓層;若為2樓以上者,需備有電梯。
? 廁所備應有防滑措施、扶手等裝備,並保障個人隱私。
? 應設有簡易廚房或備餐場地。
? 應配置滅火器、裝置緊急照明設及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
災警報器。(配置滅火器兩具以上,分別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
所;有樓層建築物者,每層應至少配置一具以上) 。
? 應針對服務場地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及訂定長者緊急事件處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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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巡迴車實務運作機制(1/2)
? 服務運作原則:由A級單位發展在地化社區巡迴接送服務
模式,串連A級、B級、C級服務資源。
–服務以共乘方式為優先,配置隨車服務人員,提供定時定
點的接送服務,滿足失能者、使用輪椅者之接送需求,提
升服務可近性。
–視區域服務個案實際需求、整體規劃路程並彈性調派日照
中心交通車及社區巡迴車,協力提供接送服務。
? 如服務使用者於ABC服務區域外有其他就醫需求,可運用
既有長照交通接送或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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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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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巡迴車實務運作機制(2/2)
? 有關巡迴車之收費機制,衡酌社區巡迴車係創新
服務,民眾服務使用行為尚待建立,並為鼓勵民
眾走出家門使用服務,規劃原則如下:
? 服務推動初期,由本部增加補助車輛維運費12萬
元/年,俾鼓勵服務單位以全額免費為原則提供民
眾服務。
? 原鄉、偏遠地區,考量幅員廣大,建議服務單位
仍以服務效益最大化之前提,可向民眾酌收部份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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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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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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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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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目標
1.照管中心與A級單位具體分工
2.A級單位發揮個案管理實質功能
3.照管中心功能升級、服務提供單位量能加值
36.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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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流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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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申請服務
照管中心
尊重個案選擇意願
照會
A級單位
1.評估需求核定給付額度,並擬定照顧計畫
(care plan)
2.角色任務:
(1)服務體系推動之監督與管理
(2)向前延伸至出院準備,向後落實個案服
務品質管控。
照管中心提供評估資料與核定結果給A級單
位。
照會
長照服務單位
向個案詳細說明長照ABC模式,尊重個案選
擇:
(1)無意願使用,照會長照服務單位提供服務。
(2)有意願使用,且具照顧服務、喘息服務等
需求,照會A級單位進行後續個案管理。
37.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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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服務流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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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管中心
A級單位
家庭訪視及評估
1.擬定服務計畫
2.安排照顧服務
ABC單位提供服務
A級定期追蹤
1.以最小化民眾等待服務時間為原則。
2. A級單位視個案服務需要安排家訪及評估。
召開跨專業
個案照顧會議
1.A級單位視個案需要或提
供服務後有問題者,邀集BC
級單位召開跨專業照顧會議
2.原則每月至少1次
1.A級單位照會B、C級單位提供服務。
2.民眾與ABC級單位簽訂服務契約。
3.ABC級單位依個案使用服務情形登打服務紀錄。
1.A級單位定期追蹤各級單位提供服務情形。
2.個案有變更服務項目或變更額度之需求,通報
照管中心。
1.長照中心監督服務體系之推動。
2.定期複評,並落實個案服務品質管控。
變
更
服
務
項
目
/
變
更
額
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