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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慈輝班入班申請、輔導及轉銜作業流程
導師提報或由個案轉介單發現
1.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2.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發現個案




由輔導處進行個案評估,確有需求者
協助填寫申請表及個案轉介表。           個案評估
                          ( 校內 )
                                   否
1.檢附慈輝專案學生申請表(需獲得
  家長或監護人同意)及個案轉介單。           是
2.依學生需求於每年 2 月、 月、 月由
               5  9
  輔導處提出申請(依教育局函辦
  理)。
3.慈輝班承辦學校彙整各校申請個案         提出申請
  函報縣府。




教育局安排學校社工進行訪視。          個案訪視與評估
                          (社工)


1.依教育局函示:申請學校需派行政
  人員及輔導教師出席,並進行個案       召開復學輔導會議
  說明。
2.由復學輔導委員進行個案審核會議
  決。


教育局行文各校告知復學輔導會議決          接受安
議結果。                     置個案評                 原校原班
                                   否
                              是

                           入班
                         (慈輝班)

1.原學校安排認輔老師,每月與個案
  至少聯繫一次,並記錄之。
2.原學校會同慈輝班承辦學校持續追
  蹤輔導,瞭解個案就學與適應狀況         追蹤輔導
  並提供相關協助。




適應不良學生,由慈輝班承辦學校檢
附個案報告,向教育局提出返回原校         適應慈輝          撤銷安置
之申請。                     班班


                              是
                                   否
                         持續安置
项目编号   5
項目名稱   新北市慈輝班入班申請及轉銜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導師、學校社工、教務處、學務處
申請期程   每年 2 月、5 月、9 月
轉銜會議   每年 3 月、6 月、10 月
注意事項   一、平溪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可提供男生 48 人、女生 32 人,合計 80
          人住宿。

       二、江翠國中通勤式慈輝班人數:每年級招生 1 班,每班以 30 人為
         原則,共 3 個年級 60 人。(100 學年度,江翠不再接受 7 年級
         學生轉銜,以逐年縮編方式至 102 學年度結束)
       三、新增鷺江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可提供男生 18 人,女生 12 人,合
         計 30 人住宿。(100 學年度,鷺江國中開始接受 7 年級學生轉
         銜)
相關法令   一、台灣省國民中學慈輝專案試辦計畫。

       二、台灣省政府教育廳七十六、 二六教四字第○五七一五號函辦理。
                     六、
       三、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八十五、 二四教四字第一四四一五號函辦理。
                     八、
       四、新北市中介教育實施計畫(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
辦理方式   一、提出申請

       (一)國中有符合招生對象及條件者,由導師或輔導室提出,並進
          行個案評估。
       (二)經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章接受輔導者,由輔導處協助填具       「申
          請表」 「個案轉介表」
              及         於每年 2 月、 月、 月向慈輝班承辦學
                                5  9
          校提出入班申請。
       二、個案訪視評估
       (一)慈輝班承辦學校彙整各校或相關單位之申請個案函報教育局。
       (二)教育局依學校函報及社會局等相關機構轉介之個案,安排學
          校社工協助實施個案評估工作,並提出個案報告。
       三、召開「慈輝班復學輔導暨轉銜委員會」會議
       (一)每年 3、 10 月各召開 1 次復學輔導會議,針對申請復學輔導
               6、
          學生之資格篩選與審核工作並決議學生之轉銜學校。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人員及主要輔導教師參加會議,進行個
          案說明。
       四、慈輝班轉銜會議
       (一)原申請學校將個案資料、輔導紀錄等移交慈輝班建檔。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 1 人陪同家長、個案至慈輝班轉銜學校進
          行個案轉銜會議。
       (三)轉銜會議當日,個案即入住慈輝班宿舍。
       五、個案復學輔導
(一)慈辉班之学生学籍隶属於原申请学校,原申请学校需安排辅
   導老師,每月至少 1 次與就讀慈輝班之學生進行聯繫,並記
   錄之。
(二)學生出席及中輟復學輔導,由慈輝班安置學校與原申請學校
   共同追蹤輔導。
(三)學生中輟時,由慈輝安置學校上校安通報系統通報、    原申請學
   校上中輟通報系統通報。
(三)已入班之個案,於每年 3 月及 10 月之「慈輝班復學輔導委員
   會」中討論其適應及學習情形,決議撤案者,經教育局函示公
   文後,返回原校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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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项目编号 5 項目名稱 新北市慈輝班入班申請及轉銜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導師、學校社工、教務處、學務處 申請期程 每年 2 月、5 月、9 月 轉銜會議 每年 3 月、6 月、10 月 注意事項 一、平溪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可提供男生 48 人、女生 32 人,合計 80 人住宿。 二、江翠國中通勤式慈輝班人數:每年級招生 1 班,每班以 30 人為 原則,共 3 個年級 60 人。(100 學年度,江翠不再接受 7 年級 學生轉銜,以逐年縮編方式至 102 學年度結束) 三、新增鷺江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可提供男生 18 人,女生 12 人,合 計 30 人住宿。(100 學年度,鷺江國中開始接受 7 年級學生轉 銜) 相關法令 一、台灣省國民中學慈輝專案試辦計畫。 二、台灣省政府教育廳七十六、 二六教四字第○五七一五號函辦理。 六、 三、台灣省政府教育廳八十五、 二四教四字第一四四一五號函辦理。 八、 四、新北市中介教育實施計畫(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 辦理方式 一、提出申請 (一)國中有符合招生對象及條件者,由導師或輔導室提出,並進 行個案評估。 (二)經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簽章接受輔導者,由輔導處協助填具 「申 請表」 「個案轉介表」 及 於每年 2 月、 月、 月向慈輝班承辦學 5 9 校提出入班申請。 二、個案訪視評估 (一)慈輝班承辦學校彙整各校或相關單位之申請個案函報教育局。 (二)教育局依學校函報及社會局等相關機構轉介之個案,安排學 校社工協助實施個案評估工作,並提出個案報告。 三、召開「慈輝班復學輔導暨轉銜委員會」會議 (一)每年 3、 10 月各召開 1 次復學輔導會議,針對申請復學輔導 6、 學生之資格篩選與審核工作並決議學生之轉銜學校。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人員及主要輔導教師參加會議,進行個 案說明。 四、慈輝班轉銜會議 (一)原申請學校將個案資料、輔導紀錄等移交慈輝班建檔。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 1 人陪同家長、個案至慈輝班轉銜學校進 行個案轉銜會議。 (三)轉銜會議當日,個案即入住慈輝班宿舍。 五、個案復學輔導
  • 3. (一)慈辉班之学生学籍隶属於原申请学校,原申请学校需安排辅 導老師,每月至少 1 次與就讀慈輝班之學生進行聯繫,並記 錄之。 (二)學生出席及中輟復學輔導,由慈輝班安置學校與原申請學校 共同追蹤輔導。 (三)學生中輟時,由慈輝安置學校上校安通報系統通報、 原申請學 校上中輟通報系統通報。 (三)已入班之個案,於每年 3 月及 10 月之「慈輝班復學輔導委員 會」中討論其適應及學習情形,決議撤案者,經教育局函示公 文後,返回原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