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新北市慈辉班復学辅导及转衔作业流程
- 1. 新北市慈輝班復學輔導及轉銜作業流程
導師提報或由個案轉介單發現
1.家庭遭遇不幸之學生
(1)雙親身亡之依親學生。
(2)家庭經濟困難之學生。
(3)單親家庭之學生。
2.家庭教育功能無法發揮之學生。 發現個案
由輔導處進行個案評估,確有需求者
協助填寫申請表及個案轉介表。 個案評估 持續追蹤輔導
否
1.檢附慈輝班學生申請表(需獲得家
長或監護人同意)及個案轉介單。 是
2.依學生需求於每年 2 月、 月、 月由
5 9
輔導處提出申請。(依教育局函辦
理)
3.慈輝班承辦學校彙整各校申請個案 提出申請
函報市府。
教育局安排學校社工進行訪視。 個案訪視與評估
1.申請學校需派行政人員或輔導教師
出席,並進行個案說明。 召開復學輔導會
議
教育局行文各校告知安置決議結果。 復學輔導評估 返回原校
辜估評估個案
否
是
1.原學校將個案資料、 輔導記錄等移交
慈輝班建檔。
2. 每年 3 月、 月、 月召開個案轉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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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學校行政代表及家長出席)
個案轉銜
學生入學 追蹤
1.原學校安排認輔老師,每月與個案
至少聯繫一次,並記錄之。
2.如學生中輟,請原學校上中輟通報
系統完成通報。
3.學生中輟時,慈輝班學校同步上校
安通報系統完成通報。 追蹤輔導
3.原學校會同慈輝班轉銜學校持續追
蹤輔導,瞭解個案就學與適應狀況 導
並提供相關協助。
經復學輔導會議決議撤銷安
適應安 置。
置置
否
是
持續安置
- 2. 项目编号 6
項目名稱 新北市慈輝班復學輔導及轉銜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導師、學校社工、教務處、學務處
申請期程 每年 1 月、5 月、9 月
轉銜會議 每年 3 月、6 月、10 月
注意事項 一﹑平溪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學生以男生四十八人、女生三十二人,
合計八十人。
江翠國中通勤式慈輝班人數:每年級招生一班,每班以三十人
2、
為原則,共三個年級六十人。(100 學年度,江翠不再接受七年
級學生轉銜,以逐年縮編方式至 102 學年度結束)。
三、新增鷺江國中住宿型慈輝班:學生以男生十八人、 女生十二人,
合計三十人。(100 學年度,鷺江國中開始接受七年級學生轉
銜。)
相關辦法 一、教育部 98 年 9 月 04 日台訓(三)字第 0980150183 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 97 年 9 月 24 日台訓(三)字第 0970186402 號函辦理。
三、教育部 97 年 1 月 22 日台訓(三)字第 0960192943C 號函辦理。
四、新北市中介教育實施計畫(慈輝班學生復學輔導實施要點)
。
辦理方式 一、提出申請
(一)國中有符合招生對象及條件者,由導師或輔導室提出,並進
行個案評估。
(二)經監護人簽章接受輔導者,由輔導處協助填具 「申請表」「個
及
案轉介表」 於每年 1 月、 月、 月向慈輝班承辦學校提出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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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二、個案訪視評估
(一)慈輝班承辦學校彙整各校或相關單位之申請個案函報教育局。
(二)教育局依學校函報及社會局等相關機構轉介之個案,安排學
校社工協助實施個案評估工作,並提出個案報告。
三、召開「慈輝班復學輔導暨轉銜委員會」會議
(一)每年 3、 10 月各召開乙次復學輔導會議,針對申請復學輔導
6、
學生之資格篩選與審核工作並決議學生之轉銜學校。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人員及主要輔導老師參加會議,進行個
案說明。
四、慈輝班轉銜會議
(一)原學校將個案資料、輔導記錄等移交慈輝班建檔。
(二)原申請學校需派行政 1 人陪同家長、個案至慈輝班轉銜學校進
行個案轉銜會議。
(三)轉銜會議當日,個案即入住慈輝班宿舍。
- 3. 五、個案復學輔導
(一)慈輝班之學生學籍隸屬於原申請學校,原申請學校需安排輔
導老師,每月至少 1 次與就讀慈輝班之學生進行聯繫,並記
錄之。
(二)學生出席及中輟復學輔導,由慈輝班安置學校與原申請學校
共同追蹤輔導。
(三)學生中輟通報,由原申請學校上中輟通報系統通報。
(四)已入班之個案,於每年 3 月及 10 月之「慈輝班復學輔導委員
會」中討論其適應及學習情形,決議撤案者,依教育局函示公
文,返回原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