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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高國中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1.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
  優先列為輔導對象
2.高關懷學生為必要輔導對象              提出個案


1.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基本資         填寫個案轉介單
  料、轉介原因、與個案背景
2.輔導組進行了解個案狀況
                                       否

                           評估輔導需求



                            是
1.輔導組確認派案對象
2.輔導老師協助擬定輔導策略
                             安排輔導




1.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2.會簽各單位
3.必要時邀請督導協助處理
                           召開個案輔導會議




輔導老師紀錄”個案關懷卡”(每週至少
 需晤談 1 次)
                             實施輔導



1.   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輔導會議
2. 重點個案應辦理個案會議            召開個案追蹤輔導會議
                                       未改善
檢討個案輔導成效
                            成效評估

                           改善

                                結案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新北市高國中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心理師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輔導對象;高關懷學生
        為必要輔導對象。由各班導師、任課老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提報到輔導
        處。
       二、學校全體同仁均有義務參與一級輔導認輔工作,因應學生需求由校長聘
        任之。
       三、個案經輔導相關人員討論評估接受輔導的層級後,由輔導組依級次分派個
         案給認輔志工、   教師、輔導老師、或經過轉介制度轉介給學校社工或心理師
         等。
       四、個案資料,由認輔、輔導教師記錄並適時更新。
       五、認輔或輔導教師得借用個案的輔導資料,惟必需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
         應事先向資料組提出申請。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填寫個案轉介單-(A 表)
        發現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高度需要關懷學生時,由導師或任課教師在平常
          的班級經營工作中發現後提出。由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轉介原因
          與個案背景,以進行一級輔導工作。
       二、輔導組進行了解
        (一)輔導主任、輔導組及輔導老師討論評估個案輔導需求,判斷個案需
            要接受輔導轉介的層級。
        (二)若評估後不開案則由輔導處人員提供策略,由導師進行後續輔導。
        (三)輔導老師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如發現個案需要學校社工或心理師協
             助者,據實填寫輔導轉介單。
       三、安排輔導
         (一)一級個案:由輔導處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二)二、三級個案:輔導老師或學務處人員進行認輔工作。
         (三)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四、召開輔導會議
         (一)確認派案的輔導老師,告知有關個案的相關訊息,並擬定輔導策略。
         (二)必要時應召開個案會議,提供相關人員有關個案的輔導策略。
       五、進行輔導工作
(一)导师:
     1.對班上的個案多加關懷,並適時聯絡家長與輔導處交換輔導意見並瞭
        解個案校外生活情況。
  2.主動提供個案的最新資訊給認輔或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
  3.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4. 紀錄個案關懷卡 B 表(個案背景、家系圖、摘記晤談、家訪紀錄等)。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填寫 C
        表)。
  7.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二)認輔教師:
  1.晤談個案(每週至少一次)。
  2.電話關懷個案(晚上或假日進行)。
  3.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個案家長聯絡)。
  4.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7.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
 (三)相關專業輔導人力:
  1.輔導教師:進行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諮商與輔導、轉介服務和
    追蹤輔導等,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
  2.學校社工:駐站學校輔導處評估學生有違反兒少福利法規、
    家庭突遭變故、  社會福利需求、 或多元問題之個案轉介學校社工進行評估、
        介入與資源之轉介與連結,必要時參與個案會議。
  3.心理師:當輔導教師評估須轉介心理師時,由輔導組邀請轉介心理
    師,與心理師共同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定期繳交個案建議表,必要
    時配合參與個案會議。
六、輔導處:
  (一)重點個案在導師、輔導處共同評估討論後邀請任課老師及相關人員
        辦理個案會議。
  (二)每學期初、學期末應召開認輔會議,由輔導老師請導師填寫本學期
        回饋單,並於會議中共同評估決議結案名單,及持續輔導名單。
  (三)議決可結案之個案,輔導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
        輔導處建檔。
(四)辅导组评估个案接受辅导的层级:
             (1)一級個案:輔導組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2)二、三級個案:輔導處輔導老師、學務處人員進行輔導工作。
             (3)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4)輔導組填寫個案轉介回覆單知會導師。



                新北市高國中辦理個案會議流程

導師、任課老師、家長、學校社工、心理師等
提出個案需求
                            提出個案
                                    否
                            個案評估         持續輔導
 1.由輔導組彙整相關資料
                             是
 2.召開會議:相關處室人員、導師、任課
 老師或家長,必要時邀請專業人員共
 同參與指導                    召開個案會議
 3.可外聘專業督導人員
 4.提出具體建議


參考個案會議具體建議,擬定策略
                          擬定輔導策略




                           進行輔導




                            成效評
                            估      不通過
                          通過


                             結案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新北市高國中辦理個案會議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個案會議督導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個案會議乃藉由個案工作實務之討論,提昇教師協助個案之效能。
       二、在個案會議前導師、輔導處、學務處對個案應有充分了解與認識並有正確
        評估。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提出輔導困境的個案
         (一)由輔導相關人員(導師、任課老師、家長、學校社工、心理師等)提出輔
             導有困境的個案。
         (二)蒐集個案資料並提出個案書面報告。
       二、召開輔導會議,於會議中評估是否需要召開個案會議。若需不召開個案
        會議則由輔導老師持續輔導。
       三、個案會議之召開
         (一)由輔導組彙整個案相關資料,召開個案會議。
         (二)會議成員包括了解個案之相關主任、老師、家長,必要時邀請外聘
             專家學者、心理師、學校社工或醫生等一同參與。
         (三)亦可外聘專業督導諮詢人員。
       四、擬定輔導策略
        (一)與會人員討論出對個案有效的具體輔導策略,共同合作輔導個案。
        (二)必要時可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三)尋求外部專業資源:社福機構或醫療機構等其他單位。
       五、進行輔導工作
         (一)導師、輔導老師及任課老師依個案會議提出之輔導策略進行追
             蹤輔導。
         (二)輔導老師於下次個案會議時提出追蹤輔導成果。
       六、個案會議注意事項
         (一)學期初
            1. 確認本學期個案會議時間
            2. 跟督導確認時間
            3. 排定輔導教師報告時間
         (二)研討會前
            1. 收個案資料,事先將資料傳給督導,並影印所需份數
2. 上簽呈,參加人員課務派代?
   3. 確認開會地點及時間
   4. 製作研習條、簽到冊
   5. 發開會通知
   6. 確認紀錄及所需器材(錄音機、錄音帶、手提電腦)
(三)研討會當天
   1. 佈置會場
   2. 張貼校門口海報
   3. 會議進行時支援
   4. 發研習條
 (四)研討會後
   1.相關資料存檔
   2.進行個案追蹤
   3.如發現需要進行個案轉介輔導
   4.個案會議討論資料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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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新北市高國中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1.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 優先列為輔導對象 2.高關懷學生為必要輔導對象 提出個案 1.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基本資 填寫個案轉介單 料、轉介原因、與個案背景 2.輔導組進行了解個案狀況 否 評估輔導需求 是 1.輔導組確認派案對象 2.輔導老師協助擬定輔導策略 安排輔導 1.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2.會簽各單位 3.必要時邀請督導協助處理 召開個案輔導會議 輔導老師紀錄”個案關懷卡”(每週至少 需晤談 1 次) 實施輔導 1. 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輔導會議 2. 重點個案應辦理個案會議 召開個案追蹤輔導會議 未改善 檢討個案輔導成效 成效評估 改善 結案
  • 2.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新北市高國中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心理師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輔導對象;高關懷學生 為必要輔導對象。由各班導師、任課老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提報到輔導 處。 二、學校全體同仁均有義務參與一級輔導認輔工作,因應學生需求由校長聘 任之。 三、個案經輔導相關人員討論評估接受輔導的層級後,由輔導組依級次分派個 案給認輔志工、 教師、輔導老師、或經過轉介制度轉介給學校社工或心理師 等。 四、個案資料,由認輔、輔導教師記錄並適時更新。 五、認輔或輔導教師得借用個案的輔導資料,惟必需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 應事先向資料組提出申請。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填寫個案轉介單-(A 表) 發現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高度需要關懷學生時,由導師或任課教師在平常 的班級經營工作中發現後提出。由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轉介原因 與個案背景,以進行一級輔導工作。 二、輔導組進行了解 (一)輔導主任、輔導組及輔導老師討論評估個案輔導需求,判斷個案需 要接受輔導轉介的層級。 (二)若評估後不開案則由輔導處人員提供策略,由導師進行後續輔導。 (三)輔導老師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如發現個案需要學校社工或心理師協 助者,據實填寫輔導轉介單。 三、安排輔導 (一)一級個案:由輔導處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二)二、三級個案:輔導老師或學務處人員進行認輔工作。 (三)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四、召開輔導會議 (一)確認派案的輔導老師,告知有關個案的相關訊息,並擬定輔導策略。 (二)必要時應召開個案會議,提供相關人員有關個案的輔導策略。 五、進行輔導工作
  • 3. (一)导师: 1.對班上的個案多加關懷,並適時聯絡家長與輔導處交換輔導意見並瞭 解個案校外生活情況。 2.主動提供個案的最新資訊給認輔或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 3.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4. 紀錄個案關懷卡 B 表(個案背景、家系圖、摘記晤談、家訪紀錄等)。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填寫 C 表)。 7.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二)認輔教師: 1.晤談個案(每週至少一次)。 2.電話關懷個案(晚上或假日進行)。 3.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個案家長聯絡)。 4.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7.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 (三)相關專業輔導人力: 1.輔導教師:進行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諮商與輔導、轉介服務和 追蹤輔導等,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 2.學校社工:駐站學校輔導處評估學生有違反兒少福利法規、 家庭突遭變故、 社會福利需求、 或多元問題之個案轉介學校社工進行評估、 介入與資源之轉介與連結,必要時參與個案會議。 3.心理師:當輔導教師評估須轉介心理師時,由輔導組邀請轉介心理 師,與心理師共同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定期繳交個案建議表,必要 時配合參與個案會議。 六、輔導處: (一)重點個案在導師、輔導處共同評估討論後邀請任課老師及相關人員 辦理個案會議。 (二)每學期初、學期末應召開認輔會議,由輔導老師請導師填寫本學期 回饋單,並於會議中共同評估決議結案名單,及持續輔導名單。 (三)議決可結案之個案,輔導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 輔導處建檔。
  • 4. (四)辅导组评估个案接受辅导的层级: (1)一級個案:輔導組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2)二、三級個案:輔導處輔導老師、學務處人員進行輔導工作。 (3)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4)輔導組填寫個案轉介回覆單知會導師。 新北市高國中辦理個案會議流程 導師、任課老師、家長、學校社工、心理師等 提出個案需求 提出個案 否 個案評估 持續輔導 1.由輔導組彙整相關資料 是 2.召開會議:相關處室人員、導師、任課 老師或家長,必要時邀請專業人員共 同參與指導 召開個案會議 3.可外聘專業督導人員 4.提出具體建議 參考個案會議具體建議,擬定策略 擬定輔導策略 進行輔導 成效評 估 不通過 通過 結案
  • 5.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新北市高國中辦理個案會議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個案會議督導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個案會議乃藉由個案工作實務之討論,提昇教師協助個案之效能。 二、在個案會議前導師、輔導處、學務處對個案應有充分了解與認識並有正確 評估。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提出輔導困境的個案 (一)由輔導相關人員(導師、任課老師、家長、學校社工、心理師等)提出輔 導有困境的個案。 (二)蒐集個案資料並提出個案書面報告。 二、召開輔導會議,於會議中評估是否需要召開個案會議。若需不召開個案 會議則由輔導老師持續輔導。 三、個案會議之召開 (一)由輔導組彙整個案相關資料,召開個案會議。 (二)會議成員包括了解個案之相關主任、老師、家長,必要時邀請外聘 專家學者、心理師、學校社工或醫生等一同參與。 (三)亦可外聘專業督導諮詢人員。 四、擬定輔導策略 (一)與會人員討論出對個案有效的具體輔導策略,共同合作輔導個案。 (二)必要時可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三)尋求外部專業資源:社福機構或醫療機構等其他單位。 五、進行輔導工作 (一)導師、輔導老師及任課老師依個案會議提出之輔導策略進行追 蹤輔導。 (二)輔導老師於下次個案會議時提出追蹤輔導成果。 六、個案會議注意事項 (一)學期初 1. 確認本學期個案會議時間 2. 跟督導確認時間 3. 排定輔導教師報告時間 (二)研討會前 1. 收個案資料,事先將資料傳給督導,並影印所需份數
  • 6. 2. 上簽呈,參加人員課務派代? 3. 確認開會地點及時間 4. 製作研習條、簽到冊 5. 發開會通知 6. 確認紀錄及所需器材(錄音機、錄音帶、手提電腦) (三)研討會當天 1. 佈置會場 2. 張貼校門口海報 3. 會議進行時支援 4. 發研習條 (四)研討會後 1.相關資料存檔 2.進行個案追蹤 3.如發現需要進行個案轉介輔導 4.個案會議討論資料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