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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各級學校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1.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
  優先列為輔導對象
2.高關懷學生為必要輔導對象               提出個案


1.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基本資          填寫個案轉介單
  料、轉介原因、與個案背景
2.輔導組進行了解個案狀況
                                       否

                            評估輔導需求



                            是
1.輔導組確認派案對象
2.輔導老師協助擬定輔導策略
                             安排輔導




1.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2.會簽各單位
3.必要時邀請督導協助處理
                           召開個案輔導會議




輔導老師紀錄”個案關懷卡”(每週至少
 需晤談 1 次)
                             實施輔導



1.   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輔導會議
2.   重點個案應辦理個案會議          召開個案追蹤輔導會議
                                       未改善
檢討個案輔導成效
                             成效評估

                           改善

                                結案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8
       新北市各級學校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心理師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輔導對象;高關懷學生
        為必要輔導對象。由各班導師、任課老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提報到輔導
        處。
       二、學校全體同仁均有義務參與一級輔導認輔工作,因應學生需求由校長聘
        任之。
       三、個案經輔導相關人員討論評估接受輔導的層級後,由輔導組依級次分派個
         案給認輔志工、   教師、輔導老師、或經過轉介制度轉介給學校社工或心理師
         等。
       四、個案資料,由認輔、輔導教師記錄並適時更新。
       五、認輔或輔導教師得借用個案的輔導資料,惟必需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
         應事先向資料組提出申請。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填寫個案轉介單-(A 表)
        發現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高度需要關懷學生時,由導師或任課教師在平常
          的班級經營工作中發現後提出。由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轉介原因
          與個案背景,以進行一級輔導工作。
       二、輔導組進行了解
        (一)輔導主任、輔導組及輔導老師討論評估個案輔導需求,判斷個案需
            要接受輔導轉介的層級。
        (二)若評估後不開案則由輔導處人員提供策略,由導師進行後續輔導。
        (三)輔導老師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如發現個案需要學校社工或心理師協
             助者,據實填寫輔導轉介單。
       三、安排輔導
         (一)一級個案:由輔導處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二)二、三級個案:輔導老師或學務處人員進行認輔工作。
         (三)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四、召開輔導會議
         (一)確認派案的輔導老師,告知有關個案的相關訊息,並擬定輔導策略。
         (二)必要時應召開個案會議,提供相關人員有關個案的輔導策略。
       五、進行輔導工作
(一)导师:
     1.對班上的個案多加關懷,並適時聯絡家長與輔導處交換輔導意見並瞭
        解個案校外生活情況。
  2.主動提供個案的最新資訊給認輔或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
  3.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4. 紀錄個案關懷卡 B 表(個案背景、家系圖、摘記晤談、家訪紀錄等)。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填寫 C
        表)。
  7.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二)認輔教師:
  1.晤談個案(每週至少一次)。
  2.電話關懷個案(晚上或假日進行)。
  3.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個案家長聯絡)。
  4.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7.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
 (三)相關專業輔導人力:
  1.輔導教師:進行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諮商與輔導、轉介服務和
    追蹤輔導等,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
  2.學校社工:駐站學校輔導處評估學生有違反兒少福利法規、
    家庭突遭變故、  社會福利需求、 或多元問題之個案轉介學校社工進行評估、
        介入與資源之轉介與連結,必要時參與個案會議。
  3.心理師:當輔導教師評估須轉介心理師時,由輔導組邀請轉介心理
    師,與心理師共同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定期繳交個案建議表,必要
    時配合參與個案會議。
六、輔導處:
  (一)重點個案在導師、輔導處共同評估討論後邀請任課老師及相關人員
        辦理個案會議。
  (二)每學期初、學期末應召開認輔會議,由輔導老師請導師填寫本學期
        回饋單,並於會議中共同評估決議結案名單,及持續輔導名單。
  (三)議決可結案之個案,輔導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
        輔導處建檔。
(四)辅导组评估个案接受辅导的层级:
   (1)一級個案:輔導組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2)二、三級個案:輔導處輔導老師、學務處人員進行輔導工作。
   (3)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4)輔導組填寫個案轉介回覆單知會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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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個案轉介及個案會議作業流程8 1

  • 1. 新北市各級學校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1.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 優先列為輔導對象 2.高關懷學生為必要輔導對象 提出個案 1.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基本資 填寫個案轉介單 料、轉介原因、與個案背景 2.輔導組進行了解個案狀況 否 評估輔導需求 是 1.輔導組確認派案對象 2.輔導老師協助擬定輔導策略 安排輔導 1.邀請相關人員參加會議 2.會簽各單位 3.必要時邀請督導協助處理 召開個案輔導會議 輔導老師紀錄”個案關懷卡”(每週至少 需晤談 1 次) 實施輔導 1. 輔導處應定期辦理輔導會議 2. 重點個案應辦理個案會議 召開個案追蹤輔導會議 未改善 檢討個案輔導成效 成效評估 改善 結案
  • 2. 作業說明 項目編號 8 新北市各級學校個案轉介輔導作業流程 項目名稱 承辦人員 輔導組 相關單位 輔導處、學務處、導師、任課教師、認輔教師、學校社工、心理師 辦理期程 全學年 辦理時間 學期中任何時間皆可提出辦理 注意事項 一、校內適應困難、行為偏差、中輟復學學生列為優先輔導對象;高關懷學生 為必要輔導對象。由各班導師、任課老師,及各處室行政人員提報到輔導 處。 二、學校全體同仁均有義務參與一級輔導認輔工作,因應學生需求由校長聘 任之。 三、個案經輔導相關人員討論評估接受輔導的層級後,由輔導組依級次分派個 案給認輔志工、 教師、輔導老師、或經過轉介制度轉介給學校社工或心理師 等。 四、個案資料,由認輔、輔導教師記錄並適時更新。 五、認輔或輔導教師得借用個案的輔導資料,惟必需遵守保密倫理妥為保管, 應事先向資料組提出申請。 相關法令 一、教育部 100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二、新北市 100 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辦理事項 三、學校年度輔導工作計畫 辦理方式 一、填寫個案轉介單-(A 表) 發現適應困難行為偏差或高度需要關懷學生時,由導師或任課教師在平常 的班級經營工作中發現後提出。由導師或任課教師據實填寫個案轉介原因 與個案背景,以進行一級輔導工作。 二、輔導組進行了解 (一)輔導主任、輔導組及輔導老師討論評估個案輔導需求,判斷個案需 要接受輔導轉介的層級。 (二)若評估後不開案則由輔導處人員提供策略,由導師進行後續輔導。 (三)輔導老師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如發現個案需要學校社工或心理師協 助者,據實填寫輔導轉介單。 三、安排輔導 (一)一級個案:由輔導處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二)二、三級個案:輔導老師或學務處人員進行認輔工作。 (三)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四、召開輔導會議 (一)確認派案的輔導老師,告知有關個案的相關訊息,並擬定輔導策略。 (二)必要時應召開個案會議,提供相關人員有關個案的輔導策略。 五、進行輔導工作
  • 3. (一)导师: 1.對班上的個案多加關懷,並適時聯絡家長與輔導處交換輔導意見並瞭 解個案校外生活情況。 2.主動提供個案的最新資訊給認輔或輔導老師及相關人員。 3.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4. 紀錄個案關懷卡 B 表(個案背景、家系圖、摘記晤談、家訪紀錄等)。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填寫 C 表)。 7.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二)認輔教師: 1.晤談個案(每週至少一次)。 2.電話關懷個案(晚上或假日進行)。 3.實施家庭訪問(必要時進行。平日亦可用電話與個案家長聯絡)。 4.參與輔導知能研習與個案會議。 5.接受輔導專業督導。 6. 保管輔導資料:請遵守保密倫理,妥善保管個案輔導資料,於接受 督導或結案時交回輔導處。 7. 結案或轉介輔導:個案持續表現穩定進步時,認輔教師可提出結案 ;或情況不適宜繼續輔導時可提出要求安排個案轉介輔導。 (三)相關專業輔導人力: 1.輔導教師:進行高關懷群之辨識與篩檢、諮商與輔導、轉介服務和 追蹤輔導等,提供學生個案之家長與教師諮詢服務。 2.學校社工:駐站學校輔導處評估學生有違反兒少福利法規、 家庭突遭變故、 社會福利需求、 或多元問題之個案轉介學校社工進行評估、 介入與資源之轉介與連結,必要時參與個案會議。 3.心理師:當輔導教師評估須轉介心理師時,由輔導組邀請轉介心理 師,與心理師共同進行個案輔導工作,定期繳交個案建議表,必要 時配合參與個案會議。 六、輔導處: (一)重點個案在導師、輔導處共同評估討論後邀請任課老師及相關人員 辦理個案會議。 (二)每學期初、學期末應召開認輔會議,由輔導老師請導師填寫本學期 回饋單,並於會議中共同評估決議結案名單,及持續輔導名單。 (三)議決可結案之個案,輔導老師送回個案關懷卡,並填寫結案單以利 輔導處建檔。
  • 4. (四)辅导组评估个案接受辅导的层级: (1)一級個案:輔導組統籌協商並安排認輔老師或志工輔導。 (2)二、三級個案:輔導處輔導老師、學務處人員進行輔導工作。 (3)三級個案:轉介學校社工、心理師。 (4)輔導組填寫個案轉介回覆單知會導師。